事项名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费
申请条件:领取居民养老金的参保人员死亡的,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应在参保人死亡30日内到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所在人社所提出注销登记申请,可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500元,逾期不再享受补助金
申请材料: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携带有效户口本、身份证,参保人员死亡证明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与死者亲属关系证明,继承人或受益人名下的农商行卡或折
办理流程:携带申请材料到参保人户籍所在地人社所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办理注销登记
收费标准:不收取费用
办结时限:即时办理
办理地点:滨城区黄河十五路渤海八路交叉口以南100米路东市东街道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所
咨询电话:0543-5167853
【来源:市东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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