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威海新闻网
7月27日,记者从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自今年7月1日起,威海再次提高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154元统一提高到162元,此举将惠及全市38.4万名居民。
日前,根据省有关文件精神,经威海市政府同意,威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威海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提高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威人社发〔2021〕7号),要求自2021年7月1日起,威海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标准由每人每月154元统一调至162元,即每人每月提高了8元。这也是自2010年以来,威海第10次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由试点初期的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现在的162元。
据威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养老和工伤保险科相关负责人介绍,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基础养老金由政府财政全额负担发放,参保居民享受统一标准,体现制度的公平。个人账户养老金则是根据个人缴费积累数额除以计发系数139,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按照政策规定,年满60周岁、按规定参保缴费的居民,可以按月领取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即养老金)。
与此同时,威海还积极推进落实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两项机制”,对65岁及以上参保城乡居民予以适当倾斜,即65岁至74岁、75岁(含)以上的待遇领取人员,其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分别高于统一标准5元、10元。参保居民按规定缴费超过15年的,每超1年,月增发基础养老金2元,以此鼓励居民早参保、长缴费、不断保。
“提高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是党和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有助于进一步增强居民的幸福感、安全感。”这名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将惠及威海38.4万名居民,年增发养老金3680余万元。目前,威海各级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正在积极落实保障资金,争取尽快将增加的养老金发放到位。(Hi威海客户端记者 王雪云 通讯员 严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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