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社保办理请注意!本月起,社保经办业务周期有调整
2020-11-19 16:49  浏览:395  搜索引擎搜索“养老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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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傅凌波

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11月起,我市各类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经办业务周期,将按照浙江省社会保险业务经办的统一要求实施。

网办业务受理期变化

1.“亲清在线”申报开放期限每月1日至25日17时。

2.浙江政务服务网及其他相关网上(含企业开办“一件事”涉及员工参保登记等事项)、掌上申报渠道,开放期限为每月1日至27日12时。

窗口业务受理期变化

1.各经办机构(含街道、乡镇人力社保站,“社银合作”银行网点等)窗口受理期限为每月1日至25日17时,26日后收件业务列入下一业务周期办理。

2.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支付业务(完成领取待遇资格审批及参保信息正确无误的),当月业务申报期为每月1日至27日17时。每月27日后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的支付业务,列入下一个业务周期办理。

3.工伤保险待遇支付业务,当月业务申报期为每月1日至18日17时,每月18日后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的支付业务,列入下一业务周期办理。

上述业务申报期如有变化,将通过杭州人社、杭州人力社保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及时发布,请予关注。所述日期遇节假日、非工作日的,将相应提前。

编辑|傅凌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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