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至县牢固树立养老基金“生命线”、“高压线”的观念,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强化监管措施,有效保证了城乡居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截至2020年10月底,个人缴费、政府补贴、转移支付等多渠道筹集居民养老基金2.04亿元,支付养老保险待遇各项支出1.11亿元。
一、建立生存认证机制。为精准识别养老金领取对象资格,杜绝冒领现象,不断探索生存认证工作的新方法,强化舆论宣传、建立信息上报机制、严格公示举报制度、规范认证方式,扎实开展城乡居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一是部门联动强化信息比对。大力推进“互联网 +” 2020 行动计划,加强与公安、民政、司法、卫生健康等部门的联系,实行数据共享,进行数据比对。核实参保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对疑似虚报、冒领人员下发到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镇村经办人员进村入户,逐一核实信息,共比对92312人,确保信息准确无误。二是加强结合精准核实。对于信息比对不能确认待遇领取资格、疑似冒领的人员,通过村、社区居委会开展的健康体检、文娱活动、走访慰问等方式结合起来进行认证,寓认证于服务之中,让认证对象切实感受到改进服务带来的便捷,共上门认证人数1757人。三是利用科技远程认证。积极推行异地居住人员远程认证,对于异地居住的人员,不要求参保人返回本地进行认证,通过互联网与镇村经办人员进行视频认证,共远程认证42人,为对象提供便捷服务。
二、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出台《东至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加强社保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并成立社保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风险防控工作组,负责社保基金管理风险防控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工作。一是严控关键岗位风险点。健全和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全面加强经办机构内部人员、业务、财务和风险管理,从源头上防范和控制城乡居保基金风险。二是紧盯重点环节。严格执行业务、财务三级审批制度,加强授权管理,按照授权批准控制、不相容岗位分离控制原则,明确不同层级经办机构和不同岗位、人员的职责权限,依据授权分别行使业务经办、复核和审批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三是坚持全面监督。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加强城乡居保基金会计核算。坚持定期与财政部门、银行核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账务,从基金收入、支出的各个环节进行全方位监督,坚决守住不发生基金支付系统性风险和廉政风险底线。
三、建立日常监管机制。切实加强对城乡居保基金的管理,将基金纳入日常监督范围,有效遏制死亡冒领、骗领养老金的行为,防止城乡居保基金的流失。一是加强“联防”,制定《社保基金常态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压实相关部门基金监管工作职责;二是加强“技防”,用好大数据,推进社保基金监管信息系统在市、县两级上线运行,通过“互联网+监督+整改”模式,发现重复领取人数19人,挽回重复领取、违规冒领等基金损失1.7万元;三是加强“人防”,做好警示教育,深刻剖析典型案例,加强对社保经办机构和工作人员的警示教育,同时实行减员月报告和末端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追缴未申报死亡人数14人、重复领取2人冒领、违规领取养老金1.7004万元。
四、建立绩效管理机制。在坚持以结果为导向的过程管理基础上,开展项目自评、群众满意度调查以及第三方绩效评价等,推动资金使用绩效管理。一是建立绩效管理清单,根据《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规定,结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项目的特点,编制4个一级指标、6个二级指标、25个三级绩效指标清单;二是根据项目过程管理、群众满意度调查和各类评价中发现的问题与不足,建立“问题清单”;三是建立措施精准、成效明显的“落实清单”,提升民生资金使用绩效。通过对尧渡镇梅城村、河西社区,张溪镇葛仙铺村,香隅镇香隅村四村26户居民的入户抽样调查,群众对政策满意度及工作满意度均为100%。
【来源:池州市财政局】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