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刘女士来电咨询:“我爱人是企业退休人员,24日去世,我想咨询,我爱人的养老金能发放到哪个月?丧葬费标准是多少?”
哈尔滨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1、养老金发放到死亡当月。
政策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发〔2001〕8号)规定:死亡离退休人员从次月起停发基本养老金。
2、丧葬抚恤金标准10000元。
政策依据:《关于提高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标准的通知》(黑人保发〔2010〕53号),从2010年7月1日起,企业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丧葬补助费由1200元调整为4000元,一次性抚恤金由1000元调整为6000元。
首席帮办记者:李丹
本文来源:生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