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民生工程资金安全,维护养老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和参保人员合法权益,来安县人社局多举措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死亡冒领和重复领取人员资金追缴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加强比对,把控源头。通过与公安、民政、卫健等部门数据比对和上门认证方式,及时了解领取待遇人员的生存情况。对不符合领取条件的人员及时申报注销,停发养老金待遇,从源头上杜绝了重复领取和死亡冒领现象。
二是任务分解,压实责任。县人社局及时下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疑似死亡人员领取待遇、重复领取待遇核查情况表》,要求各乡镇社保所全面核查信息,准确确定冒领金额及追缴对象及追缴责任人。此外,采取一周一通报、一月一督查的形式,督促各镇社保所和村居社保经办人员积极开展追缴工作。
三是加强宣传,严格追究。乡镇、村狠抓此项工作,做好政策宣传,制作《告知书》明确告知参保人员重复和冒领养老金是违法行为,增强群众法律意识,要求积极主动上缴冒领金,做到不漏一人,应追尽追。同时对于恶意冒领和拒不上缴冒领资金的人员,将通过法律程序追回冒领的养老待遇,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截至目前,我县共计追缴22人,追缴资金3.47万元。
【来源:来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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