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没规定女婿有赡养岳父母的义务,那女儿嫁出去的家庭该怎么办?
权利与责任是对等的,世上没有免费的饭菜,我们做晚辈不能太自私,更不能太计较,至少你有责任为你的孩子树立一个好榜样,让我们优秀的传统代代相传。
带女儿的父母一定不要让女儿做家庭主妇,自己伸手向丈夫要钱都可能看脸,公公婆婆能不能指点一下?
那么,如果女儿因生孩子照顾公婆照顾家庭而失去了工作机会,父母又没有养老金,等自己的父母老了赚不到钱时该怎么办呢?
女养男不养不重要,重要的是女儿有没有养家糊口的能力,现实生活中女人不一定要靠男人,
不管怎样都不养谁,都是各找各的妈妈!只管结婚,自己跟爹娘一起过就好!为什么还要和你结婚,给你生孩子,带孩子,伺候你大大小小的家庭,还不赡养父母呢?
要是这样的话,只有不结婚的人,宁可自己一个人过,不结婚的人,就给这些剩女更多,这些女人更强大,祖国万岁!
妇女就是人家几十上百万买来的好不好,花那么多钱养家糊口,想什么呢,好东西都给你家占了
假如民法典规定的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女婿没有赡养岳父母的义务,这种说法本身就是错误的,不管是儿媳还是女婿,在照顾父母方面,都是夫妻一方更方便一些,女的细心,男的有力气,父母卧病在床特别需要人手,如果简单地将赡养等同于出钱,那父母自己也可以,也不必出台法律,女婿不必赡养岳父母,父母真正需要儿女的时候,其实也是掏钱办事情,身边一定要有子女照顾,独生子女的家庭,老父亲住医院上厕所也只能女儿搀扶着才行吗?老妈换衣服洗澡之类的也只能是儿子亲力亲为,媳妇和女婿是没有义务的嘛!
在民法产生之前,我们的权利依赖于各方面不同领域的法律,理解和熟悉起来都比较困难,而现在我们可以通过民法来理解所有的权利,可谓是涵盖了私权利相关的各个方面。
大大小小的公司,签合同,小到闹离婚,付物业费,民法典几乎解决了普通百姓日常生活中的所有法律权利问题,一部法律在手,就能懂得应付日常种种。
本书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其中许多新的规定,经过我们深入的了解和熟悉,不但可以帮我们避免很多麻烦,避免伤害,而且在关键时刻能够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新民法典颁布后,全民学法意识明显增强,各种讲座、讲课和宣传活动层出不穷,可以说人手一册的新法是非常必要的。
说到底,家里有这样一本书,有事没事都看看,或许某一刻会派上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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