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山东将新建护理型养老床位补助标准最高提高48%
2021-03-22 22:00  浏览:381  搜索引擎搜索“养老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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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网讯 3月22日下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山东省省级养老服务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与原有资金补助政策相比,新的资金补助政策按照更加精准有效使用财政补助资金的原则,更加注重问题导向、结果导向,进一步聚焦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聚焦居家社区养老和农村互助养老、聚焦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从重点补建设“补床头”转变为重点补运营“补人头”,促进全省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据介绍,《方案》提高了补助标准。新建护理型养老床位补助标准最高提高48%,每张新建护理型床位补助标准由5400元-9600元提高到8000元-12000元,每张租赁建设护理型床位补助标准由2400-4800提高到3000元-5000元。

养老机构运营奖补标准最高提高100%,对一星级及以上民办和公建民营类养老机构收住的中度、重度失能老年人,由每人每年1200元、24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400元、3600元。

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奖补提高100%,对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中取得高级工、技师技能等级的养老护理员,由1500元、2000元分别提高到3000元、4000元,另外还根据养老护理员技能等级变化,增设了高级技师技能等级补贴,给予5000元一次性奖补。(联合网记者 宋晓雨 实习生 孙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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