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涉及到古代延续到现代的一个制度,古代称其为致仕制度,现代称其为退休制度。
致仕制度从周代就已经产生,当时规定:“五十而爵,六十不亲学,七十致政。”致仕官员根据品级高低,享受的待遇依次递减。
春秋战国时各国延续周代致仕制度,且还允许自行请求致仕,即“告老”,致仕后的官员被称“国老”,受到尊敬,还有专门活动场所。
秦汉致仕制度已经完备,可根据主客观原因致仕,甚至还增加了死后抚恤制度,只不过重臣享受的待遇由皇帝下诏决定,多的可以全俸。
唐朝的致仕制度变得灵活,不再一刀切,如果年轻但是身体不行,可以致仕,如果年老但还健壮,那么可以缓退,待遇最差也有田地。
宋朝秉承着“再穷也不会穷官员”的想法,元老大臣不受致仕制度约束,武官可延长10岁,且还可以参与朝政,愿意的话儿子顶职也行。
元朝打破了千百年来“70致仕”传统,因为郭守敬这位科学家实在牛逼,朝廷根本不想放人,此后翰林、太史司天官超龄也不走。
明清由于高度集权,致仕制度又倒退了,不仅将年龄提前了10年,还带上了强制性,60致仕取代70致仕成为普遍认知。
总结以上可知:一、官员致仕之后并不一定要还乡,任何一个朝代都没有对此做出极端要求,甚至有朝代,比如说宋朝,有的人退休了,但和没退休一样,还可以换个职位继续干。
二、官员致仕之后的各种待遇并不和官员待在何地相关,要么是看皇帝态度,皇帝觉得你好,那么就全俸,皇帝觉得你不好,那么就三分之一俸;要么就是看官员等级,总之跟是否靠近政治中心无关。
这就意味着官员告老还乡更多原因是出于自身的考量,所以待在都城和待在老家,中央态度都没差的情况下,一个退休的人当然选择还乡,还乡的好处比不还乡的好处大得多。
这好处首先就是古代“落叶归根”的想法,由于古代科举就业,基本是没几个是在家门口的,所以古人对归家非常执着,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多思乡诗,而回家之后面对自己熟悉的景物,那种心情是在中央没有的。
然后像这种告老还乡,都是“衣锦还乡”,意味着一回去就会受到整个乡里人的重视,不管大官小官,尤其是小官,从未感受过那种被追捧的滋味,但一还乡就能得到,岂不美哉?
再者就是“皇权不下县”,一个在朝廷中当过官的人,不仅仅只是会受到乡里人的重视,在乡民自治的时代,他们往往会拥有更多的话语权,说是一个小朝廷里的皇帝也不为过了。
再说呆在原地的坏处,第一个就是领地意识造成的地域歧视,宋朝科举有南北榜,北宋著名宰辅说过:“南人下国,不宜冠多士。”刮起了一股歧视南方人的风潮。
于是到了公元1397年的明朝就爆发了南北榜案,即春榜时有官员偏私,录取人数全部都是南方人,夏榜时又因种种原因,全都是南方人,朱元璋怒不可遏,又死了一批人。
另一个坏处就是,古代越繁华的城市越不宜居,因为人口多,但排污系统只有皇宫中有,所以城市非常脏,以至于隋朝要重新建长安城——垫隘秽恶,聚而不泄,则水多咸卤。
到明朝也没好到哪里去,所谓的京城——既逼窄无余地,市上又多粪秽,五方之人,繁嚣杂处,又多蝇蚋,每至炎暑,几不聊生,稍霖雨,即有浸灌之患,故疟痢瘟疫,相仍不绝。
这样看来一个古代公务员最顺遂的一生,应当是一个正好的年纪科举,在正当的年纪中举,然后获得一个还不错的职位,这中间不作妖,跟对派别,官职越来越高,老的时候自然还乡,和乡里面的富豪强强联手,发展成当地大族,接着兴办私塾,将有些盼头的乡间子弟聚在一起教导,又送去科举,如此循环不息,可谓美滋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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