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积分入学
关于外市转入的社会保险加分的公告
根据《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省内不再转移业务信息的通知》(粤社保函〔2021〕66号)要求,自 2021 年 4 月 1 日起广东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内不再办理转移业务,请广大积分入学申请人如需申请省内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加分的,请自行打印本省外市的参保证明(除深圳市外,其他外市参保证明建议到中山市各镇街人社部门前台打印)于积分入学受理结束前(4月30日)到各镇街积分入学受理窗口办理加分手续。如有疑问,请咨询积分入学服务热线:12345。
特此公告。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4月8日
来 源: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