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三秦都市报」
三秦都市报-秦闻讯(记者 白圩珑)记者获悉,杨凌示范区养老保险经办处近日发布相关通知,将采用“数据筛查+稽核排查+群众举报”的方式,对所有领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人员进行全面核实。
杨凌示范区养老保险经办处提醒,请用人单位、参保人员及其亲属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如有违规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行为的,尽快办理退回手续。经核实拒不退回的,由人社、公安部门联合整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领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死亡的,用人单位或其亲属应在当月向杨凌示范区养老保险经办处申报死亡登记,未及时申报导致冒领养老保险待遇的,应及时足额退回。
领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服刑的,用人单位或其亲属应当及时向杨凌示范区养老保险经办处申报刑罚情况,退回服刑期间违规领取的养老保险待遇。
参保人员同时领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在异地多户头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只能选择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其他的养老保险关系应予清理,重复多领的待遇应予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