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从规范养老机构登记、加强养老护理员培训,健全养老服务标准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通知》提到,设立养老机构应依法依规办理登记和备案。对登记后已开展服务但未在规定时限内备案的养老机构,自发现其收住老年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民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现场督导其及时备案。
对已办理登记但未达到无障碍设施、消防等相关标准,且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的养老机构,在备案中予以标注并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企业和社会组织运营养老服务设施参照养老机构登记和备案管理办法执行。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利用现有资源提供养老服务,可依据已具备的资质按规定进行登记备案。
《通知》提到,加强从业人员监管。
养老服务机构应组织从业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培训。机构中从事医疗护理、康复治疗、消防管理等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关资格。
建立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长效机制,放宽培训人员年龄,在政策、资金等方面予以支持,到2022年底前,全省培训5万名养老护理员。及时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健全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与薪酬待遇激励机制。
鼓励在高职院校、技工院校开设养老服务与管理等相关专业。依法依规加强对有关培训评价组织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监管,防止出现乱培训、滥发证现象。从严惩处欺老、虐老等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行为,对相关责任人实施行业禁入措施。
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养老服务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备案抽查工作,民政部门会同消防救援机构、住房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开展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检查整治,建立隐患、整改、责任“三个清单”,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养老服务机构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开展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和特种设备检查检测,推进养老服务机构使用的电梯和气瓶责任保险全覆盖
加强运营秩序监管、资金监管,依法查处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单位未经批准改变土地用途,以及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擅自转让、出租、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完善养老服务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妥善做好老年人服务协议解除、安置及财产处置等工作。依法严厉查处养老机构违法违规收取保证金、办理会员卡和发行金融产品等行为。
养老服务机构应依法制定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配备报警装置和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设施,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应急演练。
强化“双随机、一公开”。对照养老机构基本标准规范,制定养老服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统筹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抽查,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对违法失信、风险高的养老机构,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依法依规实施严管和惩戒。
||华商报记者 付启梦 实习生 谢品增
来源:八百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