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长年在外打工,当地政府发放给贫困户的低保金一直由姐姐管理、使用。打工回来后,弟弟向法院要求返还这笔钱。但姐姐认为,这笔钱已用于母亲养老,没钱可还。最终,双方为此闹上了法庭。
1 月 5 日,遵义市习水县温水法庭受理了一起纠纷。该案原告袁某发系精准扶贫户,多年来,袁某发一直在外务工,当地政府发放的低保金等一直由姐姐袁某凤管理和使用。
前不久,打工归来的袁某发要求姐姐袁某凤返还这笔费用。袁某发认为,这笔钱是政府发给他的,姐姐可以代领、保管,但不应该使用。不过,姐姐却认为,这些钱已花在母亲养老上,没法返还了。
纠纷发生后,当地镇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帮扶干部立即组织沟通协调,但姐弟俩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最终还是走到诉讼程序。
1 月 5 日,温水法庭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调查得知,袁氏姐弟的母亲已经九旬有余,日常生活是由袁某凤长期照料,原告袁某发的低保金,由被告袁某凤用于生活开支使用。
法官还了解到,按照农村习俗及姐弟之前的约定,老人的赡养事宜应由袁某发负责,但袁某发外出务工期间,母亲无人照料,故袁某凤认为这么多年的低保金应当用作老人的赡养所需,不应当返还该笔费用给袁某发。
为妥善化解姐弟矛盾,法院进行了耐心的调解。经过 6 小时的努力,姐弟二人终于意识到彼此存在的问题,姐姐同意返还部分费用,弟弟也认识到姐姐赡养母亲的责任,同意让步。考虑到弟弟确实困难,姐姐愿意拿出 1 万元给弟弟。
最终,姐弟二人达成和解协议,袁某凤返还袁某发 1 万元整,法院也减免了当事人的诉讼费用。
贵阳晚报 +/ZAKER 贵阳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黄宝华
编辑 段筠 / 编审 李枫 / 签发 蒲谋
【来源:ZAKER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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