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常说,养儿防老,但在陕西西安却有一老人将儿子养成了仇人,甚至被自己的亲儿子活埋。
时间回溯到今年5月2日晚,马某将79岁的母亲活埋在离家约3公里的一处废弃墓穴内,于次日凌晨独自回家。直到三天后,随着警方将墓穴挖开,马某的母亲被成功救出,这起 “活埋亲娘”案件,在陕西省靖边县变得妇孺皆知。
近日,靖边县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处马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让人无法理解的是,究竟出于什么样的原因,才会将自己的亲生母亲活埋?
虽说“久病床前无孝子”,但也不至于演变成要人命的仇人,不出所料背后有着诸多的无奈和心酸,这里面涉及三个核心要点:
1、当事人马某在母亲改嫁时,是由自己的叔叔带大,包括结婚生子,都是叔叔亲力亲为,因此他对母亲一直心怀怨恨;
2、老人原本跟着弟弟,后来因为弟弟生病,马某才被迫接纳。
3、老人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经常大小便失禁,弄得家里臭烘烘的,让马某压力很大,照顾了七八个月烦了,于是做出了这样的行为。
其实透析这件事的背后,固然有久病床前无孝子的原因在内,但相信也有着从小感情淡泊和马某觉得被抛弃的心中怨恨执念所致。但这不是他“埋母”的理由,毕竟母亲生了他,不想养可以不管,但动了杀念这种解释就显得苍白无力。
这起轰动一时的“活埋亲娘”案,最终以儿子付出12年有期徒刑为代价。据悉,“被活埋”的老人已在今年九月份去世。
与此同时,这个案子背后其实折射出一代农村老人的养老问题,很多农村家里穷的人,子女自己都自顾不暇,老人们都是很难得到关怀,当然活埋母亲的少见,但如何保障他们老有所依值得大家深思。
生而不养,断指可还,生而养之,一生难还。父母之恩大于天,我国宪法明确规定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如果子女拒绝赡养,那么父母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在此,笔者衷心祝愿天下父母都能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