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苦工作一辈子,就盼望着早点退休,拿着养老金安享晚年。那么问题来了,养老金该如何计算呢?其实养老金是有固定计算公式的,如果已知条件充分,参保人可以自己估算养老金,通常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由三部分组成,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
第一,基础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有统一的计算方式=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其中全省职工的平均工资由本省份统计局公布,本人平均缴费指数是跟本人缴费基数挂钩,缴费基数是根据社平工资的60%-300%确定,如果是按照最低基数缴费,缴费指数就是0.6,如果按照最高基数缴费,缴费指数就是3,如果按照社平工资的100%缴费,缴费指数就是1。
第二,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个人缴费本息总额÷计发月数。养老保险缴费分两部分,单位缴纳16%,进入统筹账户,个人缴纳8%,进入职工个人账户,并且计算利息,等到退休老人停止缴费,办理退休手续时,个人账户的本息余额就已经确定了。而计发月数是跟退休年龄有关,不同退休年龄和人群,对应不同的计发月数,普通女职工,正常是50岁退休,计发月数就是195个月;男职工60周岁退休,计发月数是139个月。
第三,过渡性养老金
只有满足条件的人能领取过渡性养老金,其中包含部分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针对企业退休职工,国家于2005年发布了《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其中明确提到,在国发〔1997〕26号文件实施前参加工作,在本决定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在发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过渡性养老金。
针对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工,由于养老保险双轨制度的存在,在2014年10月1日之前,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没有设立个人账户,个人账户本息总额会比普通职工低很多,为了让新旧制度平稳过度、保证这类人的待遇水平,就会给退休中人发放过渡性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方式是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计算到月)×过渡系数,过渡系数值在1%到1.4%之间,具体由各地测算后确定。
为了更直观的理解,以一个实际案例来计算,今年退休的王叔叔,原本是企业职工,在山西省办理退休手续,王叔叔工龄35年,其中包含24年的实际缴费工龄,以及11年的视同缴费工龄,缴费期间都是按照最低基数缴费,本人指数化平均缴费工资2900元,退休时个人账户余额共有105000元,由于王叔叔在1997年前已经参加工作,所以共可以领取3笔养老金。
根据山西省政府发布的数据,2020年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77364元,月均工资为6447元,由此可得,王叔叔的基础养老金为:6447×(1+0.6)÷2×35×1%=1805.16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为:105000÷139=755元;
过渡性养老金为:6447×0.6×11×1.3%=553.1元。
合计每月到手的养老金为3113.26元。由于每个人缴费情况不同,参保人可以以此为例,结合自己的实际缴费情况,大致估算到手的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