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人社部门文件精神,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市区即将开始2020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工作。
申报条件及标准
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原则,对经人社部门审核认定的女性年满45周岁、男性年满55周岁就业困难人员(“4555”人员)实现灵活就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定额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至法定退休年龄,最长不超过5年。
2020年,全市“4555”人员灵活就业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按每人每年2196元标准执行,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区人员灵活就业基本医疗保险补贴标准为:
基本医疗保险补贴9.5%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按每人每年1248元执行,6.5%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按每人每年853元执行,5%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按每人每年656元执行,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补贴。因疫情原因,同时对2019年未及时申领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可一并进行补办。
申报时间地点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携带相关证件在10月26日—11月18日前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进行申报(对于缴纳社会保险费在哈市而户籍不在哈市的“4555”就业困难人员,可提供相关居住材料就近到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进行申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友情提示:
“4555”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到街道、社区申报社保补贴时,请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要聚集,带好口罩,听从工作人员指挥。
来源:哈尔滨新闻网
记者:于勇澜
编辑:马云鹏
【来源:哈尔滨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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