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2月20日
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发布通知
从2021年1月1日起
江苏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省定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从每人每月160元
提高至173元
调整全省近1100万城乡老年参保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是今年江苏省政府的民生实事项目之一。调整后,江苏城乡居民养老金最低标准比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高出80元。至此,江苏省已经连续10年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通知要求,各地须在2021年3月31日前将政策落实到位。省财政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9〕19号)规定对各地给予补助。
来源:交汇点、江苏人社
编辑:彭小燕
【来源:南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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