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上调计划在2021多省公布,5项举措获得一致好评,值得借鉴
截至6月10日中午12点,已按先后顺序在上海、陕西、宁夏、河北、陕西、河南、江苏、新疆、内蒙、安徽、甘肃、天津市等12个省、自治区发布了调整方案。鉴于各省市的调整方案和细则不尽相同,计算每位退休老人的退休金涨幅存在较大差距。因此,这一轮调整之后,退休者也是有人喜也有人忧,但部分省市5个做法受到广泛好评,很有参考和借鉴意义。
一、新疆和江苏充分体现长缴原则
在今年的十四五规划中,我们要按照“小幅度调整、灵活实施、分类推进、统筹兼顾”的原则,逐步提高法定退休年龄。推迟退休意味着退休金领取期限的缩短,一定程度上将打击投保人的缴费积极性,希望从根本上调动投保人的缴费积极性,就应让投保人切实感受到长期缴费的好处,如新疆、江苏今年在调整过程中,充分体现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
就新疆而言,就与缴费年限挂钩的调整而言,缴费年限不到15年,每年按1元增加;缴费年限从16年到30年不等,从16年开始每年按2元增加;缴费年限在30年以上,从31年开始每年按4元增加。在30年以上的缴费年限内,每年可享受4元大关。
在江苏,个人缴款年限与个人缴款年限挂钩,个人缴款年限15年及以下的部分,按月增加1.8元;15年以上至25年及以下的部分,按月增加2.7元;25年以上者,按月增加4.5元。25年以上缴费年限部分,一年已超过4元大关。
对河南省的低收入群体给予倾斜照顾
有些投保人一直按最低基数缴费,而且缴够15年的最低要求后,就会停保,这样计算下来,到手的退休金可能不足1000元,为了保证这类低收入群体的生活质量,今年河南省除了对高龄老人和军转干部进行倾斜照顾外,还给予收入在1000元以下的退休金,对于经过此次养老金上调后,月基本退休金仍然达不到1000元的退休金,再增加20元,但增加不到1000元。许多人可能不理解,既然要加20元,为什么还要加1000多元,这主要是因为所有退休老人都是要分钱的,如果给低收入群体太多的关爱,就会导致其他退休老人养老金的增加,因此,国家既要照顾低收入群体,又要把握好度。
安徽省对高龄老人的额外倾斜护理
刚刚退休5年的老人,身体还算健壮,还能起到职业生涯余热,找个轻松的活挣点钱,增加一份收入来源,但对于年长退休的人来说,退休金是唯一的经济来源,而且随着身体机能的退化,用来看病买药的费用增加,这种高龄老人的退休金往往不够花,为了更好地实现养老,今年安徽省在退休金上调过程中,对2020年达到70岁、75岁、80岁、85岁的退休者,按照定额调整,挂沟调整和倾斜调整,累计调整退休者为140,180,280元,390元,予以补足。
四、上海高龄化的门槛较低
从高龄倾斜角度来看,上海的最低年龄限制为女性60周岁,男性65周岁,其他大部分省份是70岁开始领取高龄津贴,我个人认为上海的政策更符合生理特点,这个年龄阶段已经没有工作能力和精力,养老金成为唯一的经济来源,应该对这些人予以倾斜。
五、内蒙古高龄化趋势更为明显
许多省、市在高龄倾斜方面对养老金提高了等级,如70-75岁增加同一数额,75-80岁增加同一数额,这样就会使真正的高龄老人享受到较低的待遇,相比其他省市,内蒙古的做法更为细致,对于70岁的退休人员,如到2020年12月31日,每人每月增加30元;70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增加一岁,养老金又增加3元。确实达到了越老越享受的治疗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