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辽宁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成效显著的市可获补助激励
2020-11-09 07:18  浏览:477  搜索引擎搜索“养老服务网”
温馨提示:信息一旦丢失不一定找得到,请务必收藏信息以备急用!本站所有信息均是注册会员发布如遇到侵权请联系文章中的联系方式或客服删除!
联系我时,请说明是在养老服务网看到的信息,谢谢。
展会发布 展会网站大全 报名观展合作 软文发布

近日,本网从辽宁省民政厅获悉,为鼓励各地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辽宁制定出台了《辽宁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省补助激励支持实施办法》,提出对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发展决策部署真抓实干、主动作为、成效显著的市给予补助激励。

《办法》明确,补助激励的对象是14个市。参照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与市财权事权划分原则,将全省14个市划分为三类地区:第一类地区,沈阳、大连、盘锦;第二类地区,鞍山、抚顺、本溪、丹东、锦州、营口、辽阳、葫芦岛;第三类地区,阜新、铁岭、朝阳。依据上一年度养老服务体系总体发展情况,计算各市分数总和,综合排名靠前的4个市予以补助激励。

其中,补助激励评价指标为四项:养老机构失能老年人入住率、社区日间照料覆盖率、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法人登记率、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重大风险隐患整治合格率。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在分配民政部下拨的年度福利彩票公益金补助地方老年人福利类项目资金时,通过工作绩效因素,对激励的市予以资金倾斜。


发布人:b4ce****    IP:120.230.64.***     举报/删稿
展会推荐
让朕来说2句
评论
收藏
点赞
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