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理知·养老保险条例学习笔记(6)
一、领取社会养老保险要满足两个条件?
条件一:必须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
根据《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第一条规定:
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
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55周岁。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以下称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而对于特殊工种,并非是只要满足年龄就可以退休,退休到时候还需要满足以下的条件:
按特殊工种退休条件办理退休的职工,也要满足累计工龄
①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10年,
②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9年,
③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8年,
条件二: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且最低缴费年限为15年
按照目前基本养老待遇的制度设计,个人退休后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与个人缴费挂钩,多缴多得,但缴费期限过短,最后计算下来的基本养老金可能非常少,不能保证个人退休后的基本生活,失去了养老保险的作用。如果规定了最低缴费年限,明确了个人的缴费责任,就可以保证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能力,起到相应的作用。
需要说明的是,规定最低缴费年限为15年,并不是说缴满15年就可以不缴费了,对于职工来说,缴费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只要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就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费。
同时,个人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与个人缴费年限直接相关,缴费年限越长,缴费基数越大,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就越多。
二、养老金的待遇是多少,计算的根据是什么?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寿命等因素确定。”
也就是说,一部分养老金是国家的统筹账户给我们发的,一部分是从个人账户给我们发的。其中,社会统筹养老金来自于由用人单位缴费和财政补贴等构成的社会统筹基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等因素确定,既体现社会互济,又与个人缴费挂钩,鼓励多缴多得,体现了激励作用。
目前,社会统筹养老金月标准是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个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
统筹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X年缴费年限X1%
首先,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每年都会由政府统计机构公布,这个上网或者在当地社保局查询就可以了。另外,从公式上面可以看到,缴费时间越长,能领取的养老金就越多,跟我们缴纳商业保险年金是一个道理,也就是多缴多得。
另外,我们要了解一个相对复杂的指标: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X缴费工资平均指数
由于人们在缴纳养老保险的过程中,会出现不同时段的缴费数量不一样的情况,比如某些年度是缴纳按5000的基数缴纳,某些年度是按7000的基数缴纳的,那就是需要一个指标来反映整个缴费年限的缴费工资水平,缴费工资平均指数就是这个指标,是用来反映职工各缴费年度缴费工资高低的一个参数,等于各缴费年度本人缴费工资和职工所在地当年职工平均工资比值的平均数。
缴费工资指数=∑(Xn/Cn)/N
Xn-缴费基数;Cn-当地平均工资
缴费工资平均指数>1,说明该职工在整个缴费年限或连续计算的若干缴费年限的缴费工资,高于相同年限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且平均指数越高,养老金待遇就对应提高。
一般情况下缴费工资平均指数和本人月指数化月平均工资都是不需要自己计算的,社保系统会自动统计出来,在这里进行讲解,是为了让大家理解计算的依据是什么。计算出平均指数之后,就可以计算出统筹养老金有多少钱了。
基本养老金的另外一部分来源是个人账户,是个人缴费的8%,是个人为自己养老储蓄的资金,体现养老保险的个人责任。
按照现行的制度规定,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蓄额除以计发月数。
计发月数根据职工退休时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和本人退休年龄等因素决定。
计发月数达到的目标是根据个人账户(年金账户)余额和计发月数核定月发待遇,在退休人员去世时,个人账户、年金账户(统筹账户)余额正好发放完毕,即账户基金精算自平衡。
现有的企业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计发月数发展经过两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为1997年国发26号文《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规定退休人员个人账户计发月数为120个月。
第二个阶段为2005年国发38号文《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规定60岁、55岁和50岁计发月数分别为139/170/195个月,所以现在对于企业职工,计发月数按照2005年国发38号文的规定执行。
到了2015年,国发2号文《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金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要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开始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所以在2014年之前,因为他们不需要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所以没有个人账户,但是从2014年10月之后,开始建立个人账户,并且规定60岁、55岁和50岁计发月数分别为139/170/195个月。
三、不同阶段参保的人的养老金待遇有什么不同?
1997年《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统一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所以,以这个时点为临界点,把企业的员工划分为“老人”,“中人”和“新人”。在实际中,由于各地启动的时间先后不一,所以具体到各地及个人的头上,划分的时间有1-3年左右的区别。
新人:
在统一制度之后参加工作,并在统一制度之后退休的职工。
他们是按新办法计发养老金的,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统筹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老人:
指统一制度建立前参加工作,并且在统一制度建立前退休的企业职工。
由于“老人”没有缴纳过社会养老保险费用,所以是按照过去的老办法计发退休金的,但是可以享受基本养老金的正常调整机制。
中人:
指统一制度建立前参加工作,但是在同一制度建立之后才退休的企业职工,这部分人在养老保险统账结合制度建立前,无需缴纳养老保险费用,制度建立之后才开始缴纳养老保险费的,那么对于制度建立之前的按国家固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时间,就可以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发养老金。缴费年限达15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方可退休。这里有一个点要注意,视同缴费账户必须要按规定建立,不是说我工作多少年就一定会有的,要在社保局建立视同缴费账户,才能把视同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视同交费年限的作用是什么呢?
是把人们那些没有缴费的,档案里记录的工龄给记过来,视为等同缴费,这样子就增加了总共的缴费年限,最后算养老金的时候是用缴费基数乘以缴费年限的,基础养老金会有所增加,这是视同缴费年限的好处。
另外,根据《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的规定,为了实现平稳过渡,对于具有视同缴费权益并建立了视同缴费账户的“中人”,在计发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还规定了“过渡性养老金”,但各个地区的计发办法不尽相同。
为什么会有过渡性养老金呢?
由于这些人在建立统账结合制度之前的工作年限里面没有设立个人账户,则退休时的个人账户储蓄额中没能体现这段年限的劳动贡献情况,因而其退休时的基本养老金不能简单用基础养老金加上个人账户养老金计算,而应加上没有个人账户年限的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就解决了这个没有个人账户年限的养老金问题,过渡性养老金是“中人”特有的养老金。
2005年《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9号)规定,对于“中人”,在发放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所以,从2005年起,各省出台了过渡性养老金发放的相关政策通知,以广东省的2006年的过渡性养老金政策为例进行举例分析:
过渡性养老金=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X享受比例
享受比例:
1.1992年7月前的缴费年限不超过25年者,
享受比例为缴费年限X1.2%
2.1992年7月前的缴费年限已超过25年者,
享受比例为30%+(1992年7月前的缴费年限-25)X1%
根据粤府[2006]96号文件《关于贯彻国务院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决定的通知》决定:为保证基本养老金新计发办法与原计发办法的平稳过度,设置5年过渡期(2006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过渡期内实行将新办法与原办法对比并按差额计发基本养老金的做法:①低于原办法计算基本养老金的,其差额作为补差计发。
②高于原办法计算基本养老金的,在过渡期内按比例计发
③过渡期后申领基本养老金的,直接按新办法计发
什么是按新办法计算的养老金,什么是按老办法计算的养老金呢?
按新办法计算的
养老金=基本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是在1998年统一制度之后的
按老办法计算的
养老金=2006年9月工资标准X退休时工作年限对应的老办法计发比例+生活补贴+增资比例。
是在1998年统一制度之前的
在实际生活中,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过渡性养老金、按新办法计算的养老金和按老办法计算的养老金我们都不需要自己计算,只要按国家规定在社保局建立了视同缴费账户,在我们退休的时候,社保局会有非常详细的退休金核定表给到我们,最后告诉我们实际发放的基本养老金是多少的。
上述提到的新人、老人、中人的划分面向的是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非国有体制工作人员。
对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则是从2014年10月1日的养老金“并轨”开始划分的。
新人
指2014年10月1日之后参加工作并退休的人,按照新办法计发养老金。
老人
指2014年10月1日之前参加工作并退休的人,按照老办法计发养老金。
中人
指2014年10月1日之前参加工作但在2014年10月1日之后退休的公职人员,2014年之前无需缴纳养老保险费用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2014年10月1日之后的是实际缴费年限。
对于事业机关工作的中人,为了保证待遇平稳过渡,国家也设置了过渡性养老金,这一次的过渡期是十年时间,从2014年9月到2024年9月。在过渡期内,退休的中人要实行新办法和老办法退休待遇比较,老办法发放高的,按老办法计发,新办法发放高的,按比例补发。
这一过渡期政策一方面提供了兜底政策,保障了退休待遇的平稳过渡,另外一方面避免了养老金差距过大,更有利于国家养老金制度的并轨实行。对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2014年之后还会增加一项“企业年金”的福利。
四、总结
领取养老金要满足的条件:
①缴费年限至少15年
②满足法定退休年龄,特殊工种还有满足工龄要求
养老金待遇的组成和计算方法
养老金由基本养老金(统筹账户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的老人、中人、新人的划分标准和基本养老金待遇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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