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70多岁的孤寡老人陈家爱,因精神异常在外流浪20多年后,于2018年3月被亲属接回玉林并安置在养老院。为解决住养老院的费用问题,亲属向社保部门申请恢复老人的养老金发放,却因相关档案材料的缺失,迟迟未能解决。
在外流浪25年后
被亲属接回老家
陈家爱出生于1946年,原来是玉林市麻纺织厂的职工。20多岁时,陈家爱因感情问题出现了抑郁性精神分裂的症状。1980年12月,他办理了因病退休手续。之后,陈家爱一直在家由母亲照顾。
1992年,陈家爱的母亲去世。第二年,无人看护的陈家爱从家中走失。起初,亲人们找了很多地方,都没找到。
20多年过去了,2018年初,陈家爱在湖南的消息传到陈家。2018年3月,陈家爱被亲属接回玉林。之后,已经72岁的陈家爱被送到玉林一家养老院。“没有办法,他已经不认识我们了,而且膝下无儿无女。”陈家爱的侄子陈伟(化名)说道。
养老金被停发20年
多次协商没有结果
陈伟说,养老院的花销一个月2000多元,后续费用如何解决成了问题。据他介绍,叔叔陈家爱病退在家后,每个月领取单位发放的退休工资,一直到1999年。“2000年,人找不到,就被停发了。”
2018年4月,陈伟找到麻纺织厂,由后者出面向玉林市玉州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以下简称“玉州区社保局”)提出申请,恢复陈家爱的养老金发放。
在接到申请材料后,玉州区社保局通过核查,发现陈家爱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记录,且其单位均无法提供陈家爱的个人档案及病退批文。另外,在麻纺织厂提供的1979年12月的《国家职工花名册》中,陈家爱的工人类别为临时工。
综合各项材料,玉州区社保局认为陈家爱为临时工身份,且未有参保缴费,未纳入社会保险统筹,不符合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
对此,经过多次协商未果,陈家爱的家属于2019年底将玉州区社保局告上法院。
单位提供新证据
法院认可老人“名分”
在庭审中,麻纺织厂提供了一份新的关键证据。材料显示,从1999年12月14日起,麻纺织厂分五次,共缴交养老金690227.72元给玉林市玉州区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所(以下简称“玉州社保所”)。
在2000年3月23日,玉州社保所通过银行拨款40227.72元给麻纺织厂,拨付项目为养老金,拨付期限为2000年1月~2000年3月。在这笔养老金中,有一份记载着60人的退休人员发放花名册,而陈家爱就在名册之内。
该证据表明,陈家爱在1999年12月补缴过养老保险费,而且于1980年12月病退后,一直领取养老金至2000年3月。
“在庭审现场,法官特意对数额进行统计,数目刚好是对得上的。”陈伟说,基于上述材料,法院认可陈家爱的职工身份,判定由玉州区社保局负责继续发放陈家爱的养老金。
之后,玉州区社保局不服一审判决,向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3月23日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相关部门已向上汇报
正等待后续处理意见
9月17日,陈伟告诉记者,十多天前,玉州区社保局转来叔叔陈家爱的养老金,但只有2020年3月~8月的金额,“双方对判决结果的解读不同,社保局认为中间20年的养老金还需审核,暂时不能发放”。
对于陈家人的疑惑,9月17日,记者来到玉州区社保局,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称,处理此事的工作人员恰好下乡,“等他回来之后,再具体介绍。”不过截至发稿,玉州区社保局对此未有正式回复。
目前,麻纺织厂还有几名留守人员。其中一名卢姓留守人员称,由于年代久远,保管不善或其他原因,陈家爱的个人材料已经找不到了。
记者了解到,玉州区社保局已将此事汇报给上级部门,正等待着后续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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