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日,甘肃张掖。杨某驾车行至山丹县青年街某路段时,车辆向右偏离车道,直接撞上路侧人行道内站立的一名行人和9辆电动自行车,造成行人受伤,部分车辆受损。
交警到场处置时,发现驾驶人杨某醉得站都站不稳,他倒也坦然承认自己“喝了几两白酒”。呼气检测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150mg/100ml,涉嫌醉驾。后经血检,结果为161.8mg/100ml。
最终,杨某因醉驾导致事故,负全责,并被依法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同时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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