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本刊记者 刘庭梅 通讯员 杨晓惠
2023年5月12日,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典型案例 供图 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5月12日,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新闻发布会,通报大庆两级法院(以下简称“大庆法院”)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典型案例。
据悉,2022年,大庆市行政案件呈现“两降一集中”的特点,即一审行政诉讼案件收案下降,县区级人民政府和市直机关涉诉案件下降,涉案行政行为类型相对集中。
大庆法院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最高人民法院张军院长“推进行政审判理念现代化”的要求,立足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加强府院联动,深化诉源治理,推进行政争议源头预防、长远治理和实质化解。
从“抓末端、治已病”到“抓前端、治未病”
大庆法院坚持能动司法,探索构建行政争议诉源治理模式,支持促进政府加强重点领域矛盾纠纷的源头治理,支持促进政府在行政程序环节化解矛盾纠纷。
大庆中院与该市司法局联合发布《大庆市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工作实施办法》,设立黑龙江省首家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立足“建机制、定规则、搭平台、推应用”,整合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信访化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多方力量,探索行政争议诉前分流之路,努力让矛盾不积累、不升级、不激化。
某县政府为实施棚户区改造工程,与100余户居民签订了《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承诺如不能按约定时间回迁,政府按每月600元支付超期临时安置补助费。其后,棚户区改造工程未能如期完成。政府给付了部分超期安置补助费,但尚拖欠38个月的补助费。被征收人多次催要未果,将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诉至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法院。
该案涉及众多回迁户,处置不当可能衍生大量行政争议纠纷。龙凤法院决定依托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借助多元调解力量把争议化解在诉前。征求群众意见、解答群众咨询、拟订解决方案、安抚群众情绪、做好解释疏导,推动某县政府积极筹措资金、按期给付钱款……3个月内,案涉被征收人的各种诉求均得到妥善处理,无一例诉讼发生。
从“告官不见官”到“出庭出声出效果”
“民告官”,“见官”是关键。大庆法院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大庆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连续五年保持100%。
大庆中院主动向市委报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与市政府共同颁布规定,推动将行政执法与应诉情况纳入法治环境专项整治考评方案,引导行政机关负责人牢固树立行政争议化解第一责任人意识,走进法庭履行应诉义务,做到“出庭出声出效果”。
贺某自建一处鱼池,位于某水库河道管理范围内,属于妨碍行洪的建筑物及构筑物。某区水务局经调查核实,履行相关程序后,向贺某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贺某限期拆除鱼池。贺某不服,诉至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
某区水务局局长出庭应诉,认真倾听贺某诉求后,有理有据地对案件涉及的专业问题予以解释说明。庭审结束后,该局长又多次与贺某沟通,有效纾解贺某情绪。最终,贺某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主动申请撤回起诉,并配合拆除了鱼池。
对此,有着十年行政案件审理经验的大庆中院行政审判庭庭长程雪飞感触颇深:“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相关规定施行后,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都能做到‘出庭又出声’‘出庭出效果’。有的案件中,正副职负责人同时出庭,充分体现对行政争议的高度重视和化解矛盾的真心诚意。”
“诉讼中,行政机关负责人这一‘关键少数’出庭应诉,有助于实质性化解争议,也有助于提升整个行政执法队伍的依法行政意识。”大庆中院副院长谢洪程说。
从“办理一案”到“治理一片”
大庆法院主动融入社会治理、综合治理,不仅办好每一起案件,更注重针对个案、类案发生的原因,主动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从根本上减少类似案件发生。
某洗车行员工张女士工作时突发疾病,后经抢救无效去世。仲裁委员会认定张女士死亡为工伤,裁决该洗车行向张女士之夫佟先生支付死亡补助金、丧葬费及抚恤金。佟先生向洗车行多次索要无果,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查,该洗车行无可供执行财产。无奈之下,佟先生向某社保中心申请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某社保中心以用人单位未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张女士未参保为由,发出《不予先行支付告知书》。佟先生将某社保中心诉至龙凤法院。
深入研究案件法律适用问题后,龙凤法院认定,某社保中心拒绝先行支付属适用法律错误,应撤销《不予先行支付告知书》,重新作出行政行为。承办法官李志杰意识到,该案表面上是对先行支付条件的理解错误,实际上却触及众多先行支付制度实施过程中的“隐痛”,仅靠一纸判决无法从根本上化解纠纷,后续可能会产生连锁问题。为推动诉源治理,李志杰走访某社保中心,对先行支付落实过程中的法律问题给予指导,并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对符合法律规定的申请及时办理先行支付手续,让工伤职工尽快得到治疗。
某社保中心诚恳接受司法建议,在回函中表示,已向佟先生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今后将依法依规办理相关工作。
在做好司法建议工作、提高司法建议质量的同时,大庆中院加强司法大数据研判。2013年起,该院连续11年向大庆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报送《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及时对行政执法中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提出预警及治理建议。
大庆中院还将府院联动作为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重要机制,会同市政府常态化召开府院联席会议、专题会议。大庆法院共对市县区政府机关发出42份司法建议,指导完善征收补偿、拆违治乱等制度流程。
此外,大庆法院积极落实普法责任制,加强普法供给侧和需求侧的调研,近三年为行政机关提供定制式专题授课和精准法律指导11场;组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92次3117人,促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下一步,大庆法院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对标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目标要求,以诉源治理为牵动、以案结事了为目标,通过府院联动凝聚强大合力,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依法、规范、高效运行,为积极服务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探索新经验、作出新贡献。
本期封面及目录
《中国审判》杂志2023年第12期
中国审判新闻半月刊·总第322期
编辑/孙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