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真的太谢谢你们了,为了我们家的事情忙前忙后的,还特意大老远把救助金送来,有了你们的帮助,我们的生活又有了盼头......”日前,福建省、三明市、永安市三级检察院的检察官们驱车400余公里来到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为一起刑事案件被害人俞某送上司法救助金,俞某的母亲难掩感激之情。
一位普通的刑事受害人,为何让三级检察机关“牵肠挂肚”?一起来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一场口角,一人重伤生活窘迫
俞某系永安市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故意伤害案的被害人。2016年6月,吴某与俞某因私事发生口角,吴某使用木棍敲打俞某,致其重伤二级。同年8月,吴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移送永安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后经审理,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
2023年6月,永安市检察院在案件重点筛查中发现该司法救助线索,于是主动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因当事人双方均为江西来永安务工人员,办案检察官立即与双方户籍所在地检察院取得联系,委托两地检察院进行实地调查问询。
经调查核实发现,案发后,俞某因住院救治已花费医药费3万余元,因无力支付后续治疗及生活费用,不得已返回老家养病。加害方吴某无赔偿能力,在服刑出狱一年后已死亡。如今,俞某因案致二级残疾,偏瘫在床,无自理能力,家中仅有70余岁的母亲照顾其日常起居,现靠每月低保金和残疾补助金勉强维持生活,生活陷入窘境。
一次救助,司法温暖跨省传递
经审查,永安市检察院认为俞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鉴于俞某生活特别困难的情况,该院同时提请三明市检察院、福建省检察院开展联合救助。经研究,三级检察机关决定对俞某发放司法救助金8万元。
救助决定虽然做出,但因俞某无生活能力,救助资金如何有效用于其生活及后续治疗?俞某的母亲年事已高,俞某未来的生活护理又该如何得到有效保障?带着这些问题,三级检察机关积极联合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检察院,主动对接当地的民政、乡镇等有关部门,做好司法救助“后半篇文章”。
在检察机关的协调下,俞某的救助金由其所在的村委会承担监管职责,当地民政部门着手为俞某办理特困补助,并对接当地养老院解决俞某后续生活护理问题。广丰区检察院也将持续回访,跟踪俞某生活情况,做好长期帮扶工作。
“本次跨省联合司法救助,在两地、三级检察机关共同发力、多部门协同配合下,实现了400余公里的爱心传递,使申请人有了长效的生活保障,充分彰显了检察机关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该案承办检察官说道。
司法救助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爱,是一件“民心工程”“温暖工程”。近年来,永安市检察院通过积极申请联动救助、开展多元救助等方式,加大对重点群体的救助帮扶,努力解决救助申请人的生活困难。2020年以来,共为25名困难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6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