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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实审判管理和诉源治理 以主题教育成效推动内蒙古法院审判工作现代化
2023-12-08 15:13  浏览:1815  搜索引擎搜索“养老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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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杨宗仁

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是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要部署,是新时代新征程开创事业发展新局面的根本要求。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部署要求,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锚定“强管理、抓落实、提质效、争上游”的目标定位,以审判管理和诉源治理为抓手,推动全区法院各项工作开创新局面、取得新成效。今年1—9月,全区法院收案69.2万件,结案61.9万件,结案率为89.44%,排名全国第二;执行案件“3+1”核心指标全部进入全国法院前列。在全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上,内蒙古高院在161家区直单位中作为5个典型单位之一作经验交流。

一、

更新理念,优化审判管理,推动审判工作提质增效

审判管理是人民法院管理的核心,是科学决策、优化管理、提升质效的重要抓手,是实现审判工作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内蒙古法院牢牢抓住审判管理这个“牛鼻子”,坚持“质量优先、兼顾效率、重视效果”,按照“指标+机制”双向促进的工作思路,连续开展“蒙马奔腾”审判质效提升专项行动,不断提升审判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推动全区法院审判执行质效稳步提升。

(一)构建“严审管”机制,打造品质司法

以细化权责为基础实现“清单式”监督。完善审判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围绕审判工作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构建审判权力监督闭环监管模式。围绕“事前”,完善审判权责清单,明确各类审判人员权责清单和履职要求,逐项嵌入日常办案、考核管理、风险预警、质效评估体系,实现全覆盖、标准化、可视化管理。围绕“事中”,细化院庭长“四类案件”审判监督管理权的程序规则及权力边界,实行院庭长“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个人审判绩效”双重考核,着力解决院庭长“不想管、不会管、不敢管”难题。围绕“事后”,建立院务会、审委会听取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制度,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审判质效提升措施,细化分解办案任务,将压力传导至个人,推动法官由被动接受管理向主动自我管理转变,促进实现既要快办案也要办好案的目标。

以类案裁判为依托实现“指引式”监督。2018年以来,针对全区法院存在的办案程序不规范、裁判尺度不统一等问题,在全区法院部署实施了审判能力提升“三大工程”,先后编辑出版280余万字的《人民法院办案程序指引》,编写涵盖全审判门类共19个案由的《内蒙古法院裁判规则指引参考》,自主研发建立包含3.8万篇行政裁判文书及典型案例的行政诉讼案例数据库,常态化更新拓展内容,在全区法院深度推广应用。通过聚焦聚力审判专业化建设,全区法院案件审理程序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二审改判率、发回重审率明显下降。今年1—9月,全区法院二审发回重审率为3.29%。二审改判发回重审比为1∶0.37,再审改判发回重审比为1∶0.36,均在合理区间值范围内。

以案件评查为抓手实现“定点式”监督。将案件质量评查作为“一把手”工程,围绕谁来评、评什么、如何评、评查结果如何运用等关键问题,形成严密、系统、制度化的工作模式,防止质量评查工作虚化、程式化。对因重大过失、故意或严重缺乏工作责任心,导致裁判质量低下的,依规确定相应责任,切实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2021年以来,内蒙古高院集中评查全区近5年来发改率较高的9类案由9000余起案件,从反馈问题切入,扩充更新《人民法院办案程序指引》和《内蒙古法院裁判规则指引参考》的内容。严控案件发改关,建立发回重审案件判后答疑工作机制,组织专业法官会议讨论发回重审的必要性,并将发回重审案件纳入院庭长监管范围,避免因随意发回导致程序空转、增加当事人诉累、损害当事人权利等情形发生。

(二)坚持“精细化”管理,打造高效司法

严格审限管理。出台《全区法院长期未结案件监督管理办法》《关于严格结案与审限变更管理的规定(试行)》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审限管理,明确案件审理期限及重新计算审限的情形和责任主体,杜绝非法定事由延长审限、扣除审限等隐性超审限和长期未结案件现象的发生。开展全区法院长期未结案件清积专项行动,将长期未结案件清理纳入“一把手”工程,实行“一案一分析、一案一对策”。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组织专家“问诊把脉”,确保疑难复杂案件审理的质量和效果。出台《服务优化营商环境 依法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实施意见》,对保护涉案企业信息和声誉、强化涉企“四类案件”监督管理、缩短案件审理周期等方面进行规定,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依法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今年1—9月,全区法院审限内结案率为94.41%,审限变更率为2.88%,优于全国平均水平。

推行均衡结案。牢固树立均衡结案意识,综合研判办案规律,根据收案情况合理明确月度、季度、年度结案目标任务,通过层层分解目标任务,推进高效均衡结案,破解审判工作中存在的“前松后紧”问题。加强案件流程管理,明确立案、保全、送达、审判、执行等各个流程工作节点和时限要求,形成严密的办案流程监管链条,推动案件审理程序规范高效。今年1—9月,全区法院结收比为95.36%,位居全国法院第三,均衡结案机制成效显著。

深化繁简分流。大力推进“分调裁审”机制改革,合理设置繁案简案划分标准,推行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和类案示范性裁判,确保分流精准、衔接顺畅、运转高效。统筹建设“内蒙古法院区块链证据核验中心”,搭建覆盖三级法院的司法链系统,涵盖立案、调解、证据材料、庭审录像等应用场景,累计上链存证2438.6万件,电子送达司法数据上链100%,推动构建“网上立案—在线调解—互联网庭审—区块链存证—电子送达”全流程线上办案模式,跑出执法办案“加速度”。全区法院平均审理天数从2021年的86.9天减少到2022年的61.8天。今年1—9月,全区法院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为43.2天,同比减少17.8天。

(三)强化“实质解纷”思维,践行能动司法

推动管理理念从“内部考核”向“当事人感受”转变。坚持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准确理解把握2023年新版指标体系“服判息诉率”“案—件比”“案—访比”等核心指标,结合实际对“蒙马奔腾”办案质效评估指标进行修订完善,引导法官强化对穿透式审判思维的运用,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在法律框架内追求个案最佳效果,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实质化解。以优化“案—件比”为目标,以提升一审、二审服判息诉率为牵引,以持续关注上诉率、申诉率、审限内结案率现实表现为重点,科学评价、有效引导执法办案工作,用最优质量、最高效率、最佳效果处理好案件,更好更快维护老百姓合法权益。

推动办案理念从“结案了事”到“案结事了”转变。做实做优“有信必复”。开展“弘扬志愿精神、深化有信必复、打好治重化积攻坚战”活动,全区三级法院千名志愿者踊跃报名揭榜积案化解,广大干警直奔基层、直面群众、直击矛盾,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信访人释法明理,帮助信访人解“事结”化“心结”。推行涉诉信访代办制,依托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的信访代办机构,组建专兼职涉诉信访代办队伍,成立涉诉信访代办服务机构,推行“接诉即办”工作机制,前移信访接待窗口,使群众反映的问题在基层有人接、有人管、有人办。今年1—9月,全区法院“案—访比”为0.0043,优于全国法院平均水平。今年3月,内蒙古高院获评“全国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优秀集体”。

推动办案效果从“审理一案”向“治理一片”转变。坚持“抓前端、治未病”,深入开展司法大数据分析,针对地区高发多发的同类案件及产生原因,全面梳理辖区社会治理中存在的问题,主动向有关部门提出综合治理类司法建议,推动从源头上解决问题。今年1—9月,全区法院共发出司法建议1223件,收到回复1057件。其中,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向电信运营商发出司法建议,推动解决了近6万用户的资费变更问题;通辽科左后旗人民法院针对农业保险纠纷向当地政府发出司法建议,将142件案件化解在诉前,让万余件纠纷止于萌芽;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当地教育部门发出司法建议,推动校园安全管理提档升级。

二、

完善机制,深化诉源治理,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诉源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人民法院践行能动司法理念、参与社会治理的有效路径。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这为人民法院开展诉源治理工作指明了路径和方向。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陈文清在全国调解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在更高层次、更广领域发挥好调解的基础性作用,为中国式现代化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近年来,内蒙古法院坚持“抓前端、治未病”,大力推进人民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推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共治机制,加强源头预防、前端化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从源头减少诉讼增量,助力诉源治理工作从“有”向“优”转变。

(一)坚持党委领导,强化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主动对接基层综治中心,推行“一村一法官”,在行政村、社区普遍设立法官工作室、联络点、诉讼服务站,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加强与基层政法单位、自治组织、调解组织对接,构建“人民法庭+网格员”“人民法庭+行业协会”等联动调解网络,有效激活基层解纷服务网格,助推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鄂尔多斯市两级法院打造“三端五防线”诉源治理模式,实现矛盾纠纷梯次过滤、全域管理,取得了审执质效、群众满意度和新收案数、案件增速“两升两降”的良好效果;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创建“和合无讼”诉源治理模式,打造“六心合一”矛盾纠纷化解服务中心,今年1—9月,实现了新收民商事案件同比下降22%的阶段性成效。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推行“12345”诉源治理模式,建成“赛法调解网络学院”,常态化对调解员开展线上线下诉调培训工作,不仅有效提升了调解员队伍的综合履职能力,更成为赛罕区基层调解力量的孵化基地。

(二)加强协同联动,凝聚多元解纷合力

建立健全诉前多元解纷联动机制。联合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工商联、银保监会、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建立在线诉调对接机制,促进知识产权纠纷、涉企经济领域纠纷、劳动争议、金融纠纷、房地产纠纷等类型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充分发挥社会各方力量协同作用。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广泛凝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调解等解纷力量,推动矛盾调处主体向社会多元主体拓展,最大限度凝聚解纷合力。内蒙古高院与内蒙古政协共建“政协+法院”调解机制,已吸纳508名政协委员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参与2000余件民商事案件诉前化解工作;全面推开“人大代表+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指导人大代表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多措并举提升多元解纷实效,引领和带动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截至今年9月,全区法院共有1400个调解组织、4795名调解员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诉前调解案件21万件,调解成功15.2万件,诉前调解成功率为72.49%。

(三)开展巡回审判,实现司法服务全覆盖

立足内蒙古“点多、线长、面广”的地域特点,农区牧区法院坚持和完善巡回审判制度,以人民法庭、巡回审判点为中心,纵向延伸至乡镇(街道)、村(社区),横向对接基层治理单位、基层党组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等,形成覆盖基层的巡回办案网络,吸纳“乡贤”“五老”参与诉源治理工作,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全区法院共设立422个巡回审判点、936个流动诉讼服务点,依托“网络+网格”的集成优势,有效激活基层解纷服务网格。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左旗人民法院在牧民党员中心户成立“巡回审判点”,聘请群众基础好、声望高的牧民党员中心户为巡回审判联络员、宣传员、调解员,“巡回审判点”成为草原上化解矛盾纠纷的前沿阵地。呼伦贝尔市、鄂尔多斯市、阿拉善盟等地法院设立旅游巡回法庭,坚持“节假日不打烊”,为游客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三、

大力弘扬“蒙古马精神”,奋力推动审判工作现代化

总结就是再出发。内蒙古法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聚焦办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全面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

以“理念变革”为先导,在“谋实”上下功夫。持续强化“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教育引导干警深刻理解“人民法院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机关,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机关”,始终牢牢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自治区两件大事,深入研究贯彻落实审判工作现代化的主攻方向、重点、难点和关键环节,在前瞻性思考、系统性谋划上下功夫、见实效。站稳司法审判工作人民立场,时刻牢记公平正义的感受主体是人民群众,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开展审判执行工作,厚植党的执政根基。认真开展“扬优势、找差距、促发展”专题学习研讨,慎终如始抓好第一批、第二批主题教育的衔接联动和成果巩固深化,扎实做好主题教育“后半篇文章”。进一步做好诉源治理、平安法治建设、营商环境建设等重点工作,积极探索建立执行督促机制,真正将审判职能与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结合,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

以“质量变革”为要义,在“提质”上求突破。准确把握2023年新版指标体系,对“蒙马奔腾”办案质效评估指标进行修订完善,引导全区法院在保持现有办案效率的劲头下,聚焦“案—件比”“一审服判息诉率”“二审服判息诉率”等质量指标把控,通过加强对下指导、强化案件评查、统一裁判尺度等方式,助推案件质量全面提升。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调解工作会议精神,深刻认识诉源治理的“源”在村镇、街道、生产经营企业、行业主管单位,紧紧依靠党委领导,积极争取各方面支持,加强对人民调解的业务指导,充分发挥各领域、行业热心人士的专长,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减少诉讼增量。总结推广全区法院诉源治理好经验、好做法,制定全区法院指导意见,明确诉源治理、诉前调解、诉调对接的工作重点、衔接流程,凝聚矛盾纠纷化解最大合力。

以“管理变革”为驱动,在“争优”上见成效。用好考核“指挥棒”,压紧压实院庭长监管职责,打通衍生案件治理“堵点”,促成裁判自动履行“亮点”。全面落实阅核制,压紧压实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大力推广应用法答网,择优选拔审判业务专家和资深法官组成答疑专家库,建立法答网使用情况提醒通报制度,确保每一名干警熟悉法答网、会用法答网。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总结好、整理好有示范价值的案例,层报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审判庭申请编入人民法院案例库,让内蒙古法院案例在更大范围内发挥引领、指导作用。以主题教育为牵引,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继续狠抓“三个规定”贯彻执行,聚焦“四个现代化”工作主线,从严从实抓好队伍管理。做优全员考核,把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纪律作风建设等情况融入对“案”的考核指标,奖励先进、激励后进,凝聚起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当前,第二批主题教育正在深入推进,内蒙古法院将坚持把实的要求贯穿主题教育全过程,持续抓好两批次主题教育衔接联动,大力弘扬“蒙古马精神”和“三北精神”,加快推进审判理念、审判机制、审判体系、审判管理四个现代化,切实把主题教育成效转化为干事创业、能动履职的强大动力,以实干实绩为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贡献更多法院力量!

本期封面及目录







《中国审判》杂志2023年第20/21期

中国审判新闻半月刊·总第330/331期

编辑/徐畅


发布人:dbd7****    IP:117.173.23.***     举报/删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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