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打造多层次现代化诉讼程序体系 推动基层法院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
司法改革案例第186号
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全方位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积极落实和完善多层次诉讼程序体系,推动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实现了民事诉讼“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公正、高效、便捷的纠纷化解模式,积极推动基层法院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今年1至8月,收案24969件,审执结20962件,同比分别增长26.04%、30.01%。简案快审8599件,繁案精审2038件,员额法官人均结案381.13件,全省法院排名第三。
一、实行简案快审,推动提升纠纷化解效率
一是推动纠纷多元化解。坚持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将多元解纷纳入市域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努力构建多元化解大格局。引入公证、律所、银行、保险、知识产权等行业专业人员组建特邀调解组织,聚焦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婚姻家庭等涉民生案件,打造全方位、多角度、广参与的多元化解平台,形成多层次、多领域齐抓共管的解纷合力。成立16个诉源治理工作站,联系144个社区,在诉讼服务中心配设8个调解室,聘请 133名资深特邀调解员,积极开展“线上+线下”调解服务。如在浦发银行设立金融案件(信用卡)调解站,信用卡纠纷案件同比下降75%。加强对多元化解经验的总结交流,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调解经验,今年以来,诉前调解成功4013件,诉前调解成功率达79.37%。
二是建立速裁审判团队。在立案庭成立3个速裁审判团队,各配置2名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根据速裁案件类型,完善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推动速裁专业化建设,实现审判质量、效率双提升。健全“分调裁审”“诉调进出”“批量操作”等功能,制定借款纠纷、物业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等8类简易案件的庭审提纲、裁判文书模版,根据案件类型和复杂程度,在充分尊重当事人程序选择权的基础上,选择适用诉前调解或速裁程序,配置相应的司法资源,在实现优质、高效、低成本解决矛盾纠纷的同时,让司法更加亲民、诉讼更加便民,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三是提高小额诉讼和独任制普通程序适用率。探索建立法官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考核监督、程序转换、异议反馈和依职权启动再审机制,提升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办理小额诉讼程序案件354件。有序适用独任制普通程序,对基本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民事案件由法官一人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普通程序独任审理案件673件,节约了诉讼资源,提升了审判质效。
二、夯实繁案精审,多措并举提高办案质量
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加强内部监督管理,推动审判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强审判专业化建设。组建房地产开发、建设工程、知识产权、企业破产等专业审判团队21个,相对固定审理相关类型案件,实现案件审理类型化、审判团队专业化、裁判尺度标准化,努力打造学习型、专业型、高效型审判团队。例如知识产权审判团队针对辖区有湖南广电、快乐阳光、金鹰卡通、湖南日报等企业,著作权纠纷发案高、数量多等特点,制作庭审提纲、文书模版,实现繁案精审,审理的“王者荣耀租号禁令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全面落实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召开刑事、民事、行政、执行专业法官会议87次,总结裁判规则,形成裁判共识。推广示范性诉讼制度等,对房屋买卖、房屋租赁等批量式、多发性纠纷,选择典型案件先行审判,邀请其他涉案当事人旁听庭审,作出示范性裁判,达到“审结一案、解决一片”的良好效果,如物业纠纷审判团队通过示范性裁判减少14个楼盘小区违约交房、物业收费等案件3000余件。
二是健全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出台《法官及辅助人员职责和权限清单》,明确和细化各类司法人员职责权限,全面梳理各类案件审判风险和廉政风险点,为司法人员提供明确的行为预期和履职指引,推动将权责清单嵌入办案平台,确保权力行使依据明确、规范有序、全程留痕。健全“四类案件”识别和监督管理机制,推动院庭长直接审理和监督管理“四类案件”有机结合,明确规定发回重审案件必须由院庭长审理。将“四类案件”及长期未结、信访督办、舆情炒作等案件进行识别标注、集中监管,实现办案风险实时预警、督查纠错实时跟进,加强类案检索,探索纠纷化解“最优解”,促进类案同判。
三是加强案件质量监管。加大发回重审、改判案件研究,每月进行质效讲评,分析原因,指出问题,查找不足,限期整改。一体推进常规评查、随案评查、重点评查、专项评查,覆盖全体员额法官、全部案件类型,精准查究问责,既查案又查人,今年以来,对22件发回重审改判案件承办人等进行全院通报批评和严肃问责。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相结合,定期开展审判业务培训,组织开展优秀庭审、优秀裁判文书、优秀案例评比,有针对性地提高司法人员庭前准备、证据收集、组织庭审、适用法律、制作文书等审判技能。
三、加强信息技术应用,系统优化司法运行模式
坚持深化司法改革和加强智慧法院建设两轮驱动,实现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一是推行一站式诉讼服务。升级改造现代化诉讼服务中心,建成25个科技法庭,全面畅通立案诉讼服务通道,开辟导诉分流区、诉调对接区、立案登记区、司法公开区、信访接待区等区域,将诉前辅导、多元调解、网上立案、小额速裁、评估鉴定等纳入诉讼服务中心,让当事人“走进一个厅,事务一站清”,实现当事人“最多跑一次”。
二是开展辅助事务集约办理。将送达保全、评估鉴定、材料收转、案卷查阅等辅助事务集中到服务中心,整合人员资源,统一协调管理,集中调度办理。将全院所有需要送达的法律文书委托第三方邮政公司负责送达和闪信+电子送达,今年邮政集约送达40504件,闪信送达17293件,让困扰法院“送达难”的问题得到有效化解。
三是推动诉讼全流程在线运行。以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为总入口,实现各诉讼环节全流程一站式在线“掌上办”,案件从立案、分案、开庭、文书制作、签章、文书印刷全部网上运行,所有案件从立案开始进行电子扫描,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实现数字档案电子化。提升存固证据、在线审判、智能辅助、卷宗管理等方面应用效能和规范程度,为群众诉讼和法官办案提供智能化、一体化、协同化服务。
来源:人民法院报
编辑:张孟 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