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巧最近看了哈尔滨社保局关于领取丧葬费的政策流程解答,简单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丧葬费抚恤金是养老待遇的一部分,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企业退休人员去世后,家属具体该如何领取丧葬抚恤金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
发放标准
依据《关于提高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标准的通知》规定,从2010年7月1日起,企业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为4000元,一次性抚恤金为6000元。
申领时限
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的通知》规定,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家属要在7日内向负责支付其基本养老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丧葬费抚恤金的申请。
申请材料
1.申报人身份证;
2.《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或《居民死亡殡葬证明》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或医疗卫生机构、殡葬部门、公安、法院等任一部门出具的体现真实死亡时间,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
申报途径
即可到社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也可以用手机直接在网上办理。
窗口:申请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居民死亡殡葬证明》《户口注销证明》或医疗卫生机构、殡葬部门、公安、法院等任一部门出具的能体现真实死亡时间且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网上:关注“哈尔滨社保”,进行实名认证,点击右下角“我的服务”,选择“哈尔滨社保通”;找到“在线办事”,选择“企业养老”类别下的“个人经办”,然后找“养老离退休人员清账—死亡人员”,点击“立即办理”,按页面提示填写信息、上传办事要件图片,最后勾选同意《企业退休人员死亡丧葬抚恤金网上申报承诺书》,“提交材料”即申报成功。
领取方式
申请材料符合要求,审核通过后,次月23日发放到生前领取养老金的金融账户中。另外需要注意:已故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应当发放至死亡当月,申请丧葬费后养老金自然停发,多发的养老金将从丧葬费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