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快建设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更好保障老年人生活?12月14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省政府于日前正式印发《关于加快建设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同时发布《浙江省基本养老服务清单》。
《意见》提出6个方面20项重点工作,包括制定落实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支持养老服务专业化连锁运营、聚焦海岛山区老年人服务、提高养老护理员待遇、拓展基本养老服务场景等。
此外,还提出我省基本养老服务发展目标:到2025年,“居家+社区机构+智慧养老”家门口养老模式基本形成,基本养老服务覆盖全体老年人,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清晰明确,服务供给、服务保障、服务监管等机制健全完善,老年人均能获得方便可及、城乡均衡、优质共享的基本养老服务。
基本养老服务服务谁?服务内容是什么?《意见》最后附有一份《浙江省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清晰回答了这一问题。
这是我省首次公开发布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细分13类老年群体21项基本养老服务。在国家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的基础上,增加了“1类人群”和“5项服务”,即子女为浙江户籍的外地老年人以及老年人社区居家照料服务,老年人法律服务等。
浙江各类老年人可以享受哪些基本养老服务?点开这份清单看一看!
(浙江新闻客户端 记者 黄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