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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年前把宝宝送养,如今女儿条件好想让女儿养老,法律赞同吗?
2021-06-25 11:11  浏览:420  搜索引擎搜索“养老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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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知道,在现在,几乎每个家庭都只有一个小宝贝,所以每位家长都会把自己的爱放到孩子的身上。生怕自己的宝贝受到任何一点伤害,更别说是把孩子送给其他人了。




但是在上个世纪,那个时候的经济水平发展的还不算是很发达,特别是赶上天灾的年代。


很多家庭自身的粮食根本不够吃,特别是很多家庭都有着几个甚至十几个的孩子,这也会导致粮食紧缺的问题更加的严重。


所以有一些家庭就会选择把自己的孩子送到没有孩子的家庭,以此来缓解问题。而这对于那些被选择送的孩子而言,肯定是十分不公平的。




30年前把宝宝送养,如今女儿条件好想让女儿养老,法律赞同吗?


住在山东的李阿姨今年已经六十岁,她在三四十年前连续生了四个姑娘,但是对于那个重男轻女的年代而言。没有男孩就意味着自家的香火难以继承,都对乡下的家庭而言是十分忌讳的。




所以李阿姨决定继续生个孩子,但是由于家里的孩子实在太多了,现在的经济情况根本无法在养下一个孩子。于是李阿姨就决定吧刚刚出生不满一个月的女孩送给其他人,以此去养下一个孩子,最终她也如愿以偿的生下了男孩子。




随着时间的不断流逝,双方的家庭都在不断地发生变化,很快李阿姨的几个孩子都已经结婚生子。


但是自己家庭的经济水平还是没有发生变化已经十分的贫困,特别是自己最后剩下的小儿子,到现在还没有结婚,每天也不出去工作。


只会依靠自己父母的退休金来维持生计,令人十分的不齿。




并且李阿姨的老公也因为长期从事重体力活而的了重病,长期卧床,每年都需要昂贵的医药费去维持生命。


这时候的李阿姨就想到了自己在四十年前送走的女儿,寻思依靠这个女儿来帮助自己缓解当前的困难。




于是她就通过多方的打听,知道自己的小女孩现在过得很好,不仅取得了很高的学业水平,同时也嫁给了一个富豪,现在过得十分的幸福。


而且孩子的养父母也借到了光买了套新房子,当听到这些消息后,李阿姨就起了不一样的心思。想要重新认回这个孩子,这样即使自己百年了,小儿子也有人照顾。




而周围的朋友都去劝说李阿姨,她的小女儿从小糟了那么多的罪,好不容易生活好起来了。你在去打扰人的生活,先不说你的女儿怎么想,你女儿的夫家肯定也会有很多的意见。




你已经选择把孩子送给其他人了,自己不想养,那就说明这个孩子跟你没有任何关系了。你现在去找人家肯定是不对的,特别是想要孩子给你养老送终也是不可能了。


结果李阿姨愤怒的喊道:她是我生的,哪怕我没有养她,但是我也是她亲生父母,她不同意也没用,法律肯定会帮助我的。




当听到李阿姨的话以后,我感觉自己的三观都被震惊了,世界上会有这种天上掉馅饼的事情吗?自己先孩子是个负担,便把年幼的她送给其他人了。


当长大后听说孩子现在过得挺好,就想要认回来,这种强盗理论下长大的孩子也不可能有出息。


还有对于她来说,不仅所有人都不会同意她要回孩子,就连法律也不可能帮助她去实现这么无理的要求。




让我们看看法律上是如何要求的,根据我国的婚姻法规定,作为子女肯定是有对自己父母的赡养义务,特别是当子女不按照规定行使时。


也会有专门的法律对其进行惩罚,但是我国的婚姻法还有相关的规定。当子女与其养父母的关系成立时,他与自己亲生父母的养育责任就会消失。


这也就是说,小女儿如果不赡养自己的养父母就会被追责和惩罚,但是她并没有赡养李阿姨的任务。认为无论是道德上还是法律上,她们二人其实已经没有任何关系了。




总结:


有很多都说,父母十月怀胎生下孩子是十分辛苦的,但是生孩子而不养孩子,这是更大的不负责任。


这是对孩子的生命的不认真,当家长已经把孩子送出去以后,就证明他们之间已经没有任何关系了。当他们遇到问题时,也不要去打孩子的主意。


发布人:e378****    IP:61.145.86.***     举报/删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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