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统计局、省医保局等五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将我省2020年度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和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进行调整:1、2020年度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调整为每月6780元;2、2020年度社会保险费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16356.72元,下限维持3017.01元不变。以上政策调整执行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下一步,我市各相关部门将通力配合,精准部署,确保将上述政策调整执行到位,切实做好我市2020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和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工作。
【来源:市财政局社会保障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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