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乡村“同居养老”模式,是否与道德法规相抵触,存在价值?
2021-07-20 12:25  浏览:8702  搜索引擎搜索“养老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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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同居养老”模式,是否与道德法规相抵触,存在价值?


伴随着社会的发展,经济的腾飞,城市工业化的快速前进,都需要大量的劳动力参与。现在,农村种粮不赚钱,大量的农民,放下锄头,离开农业,离开农村,离开家园,进入城市从事工业化建设,增砖添瓦。所以农村里只剩下走不了的留守老人,农村的空心化现象越来越严重。乡村里的留守老人,一般都是60岁以上的老人,进城打工找不到工作都是老弱病残。她们留守农村,长年累月地守在农村,年纪越来越大,身体健康也越来越差,他们的养老问题便成了当前的首要任务,必须尽快解决。




是否有人认为这符合道德规范?事实上,这就要看站在哪个角度来看问题了,站在老人这个一边看社会,既合情合理又合法,站在农村的角度来看问题,那就是胡作非为,不合情不合理不合法。在农村,只要能干就能干,这种农村同居养老是合情合理的,应当得到社会各界的同情和理解,并不是伤风败俗的现象,而是能够解决农村老人养老实际问题的,应该得到大家的鼓励和支持,才是正确的做法。




乡村中的孤单老人,既然彼此自愿搭伙,采取同居式临时家庭,虽然非合法婚姻,但绝大多数人未领结婚证,并已同居,但可以算作“事实婚姻”,在某个层面上也是合情合理而合法的。这两位异性单身老人结合在一起,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和威胁,尽管这是非法行为,但也应纳入法律。她们这种同居养老,虽然不会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但能对当今社会帮助农村解决这些老年人养老问题,起到很好的积极、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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