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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住养老院摔成骨折,16小时后才告知家属 养老院:愿协商赔偿
2020-11-30 10:12  浏览:716  搜索引擎搜索“养老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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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十五日中午,养老院负责人微信联系他,说昨天晚上(14日)老人去洗衣服的时候,自己从床上摔下来了。追问摔得重不重,对方回答:只在明早照一张,目前感觉左腿动就疼,没有外伤。

当日,刘先生便赶往成都交大社区老年公寓(以下简称老年公寓),强烈要求拍片,结果显示骨折,老人立即被送往中铁二局集团中心医院进行详细检查,确认左侧股骨颈骨折,周围软组织肿胀,老人立即在医院接受手术。我抱怨之前,疗养院没有任何态度,告诉我各种风险,都是妈妈自己摔的。


十一月二十七日,疗养院说,老人的确是在护工洗衣服时从床上摔下来的。疗养院愿意在有关部门协调下协商赔偿事宜。而且刘先生对红星新闻记者说,目前不仅是治疗骨折的费用,还有后续的康复费用,他想等司法鉴定结果出来后,再和养老院协商费用问题。

在养老院摔断84岁老人

家人对未尽照料责任提出质疑

2个月前,刘先生决定将84岁的母亲送进养老院,由专人照料,自己则每天陪在母亲身边数小时。经过朋友的介绍,他选择了成都市金牛区九里堤街道交大社区老年公寓。入住后,双方签订了长期住院协议、潜在事故告知书、护理措施风险告知书。


在住院协议中,刘先生选择了二级护理(仅次于一级护理),每月需要向养老院支付3200元,包括每月的住院费、特护费、伙食费等。护理员在护理措施风险告知书中说:“因年龄、精神、用药及病情变化等因素,会造成病人跌落床下,请配合医护人员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签署了风险通报。

(老人以前在养老院)。

在入住期间,疗养院并没有按照合同的规定来照顾老人,而是因为照顾不当导致老人骨折住院。十一月27号,刘先生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十一月15号中午,他收到养老院的微信通知,说妈妈昨天晚上(14号)在护工洗衣服的时候从自己的床上摔下来。刘当即询问受伤情况是否严重,对方回答说只在明早拍一张,目前感觉左腿活动就疼,没有外伤。


等到第二天,当天刘先生便赶往疗养院,强烈要求拍片,结果显示骨折,老人立即被送往中铁二局集团中心医院进行详细检查,确认左侧股骨颈骨折,周围软组织肿胀,老人立即在医院接受手术。

「为什麽16小时后才通知家人?一个84岁的老人要忍受多长时间的疼痛才能赶来要求拍片?由于疗养院没有监控,所以不知道到底是怎么掉下来的,疗养院到底有没有尽到看护责任?」她表示,母亲患有老年性痴呆,不能说清楚当时的情况,“即使护工去洗衣服,离开时也没有采取好的保护措施。”

敬老院回应:

已经尽了照料责任,并愿意协商赔偿

至今,刘女士的母亲仍在中铁二局集团中心医院接受治疗。他表示:“在我抱怨之前,疗养院并没有任何态度,说已经告诉我各种各样的危险,和他们无关,是妈妈自己摔的。


十一月二十七日,刘先生再次致电养老院负责人,询问为何过了这么长时间才告知家属及护理问题,对方表示,当晚护理人员让骨科医生查看了,因为表面看不见伤口,以为没什么大问题,对方也是第二天才知道。拍是因为那个周末没有值班医生,只能等到星期一,但还是先在微信里把刘先生的情况告知了。与此同时,该负责人表示,老人本人跌倒是事实,没有捏造,护工的话肯定不会跌倒。

蓝色的老人院负责人通知刘先生,他的妈妈摔了。

而红星新闻记者联系了养老院的一位管理人员,他说,当天晚上6点左右,老人洗完澡就被安排上床休息。两侧床铺上的栏杆都已抬起,其中一面靠墙,另一面留有二、三十公分的小口子,老人应该是从这一小口子里跌倒的。跌落声很大,加上老人的呼救,护工立刻赶到。医师检查后,发现只有左髋部疼痛,生命体征正常,无紧急手术指征,无特殊处理。


因为牵涉到老人的隐私,所以病房里没有安监控室,该管理人员表示:“当天的护工是老人上床睡觉后,才去洗衣服的,床上也有护栏。由于我们不是一对一的护工,护工工会去打饭,去洗手间等等,离开前一定要确保安全。老者当时84岁,入院前已经骨折,有很高的风险,但是他没有说‘没有一分钱的关系’。人们在疗养院发生的事情,不可能由疗养院完全负责,不可能由疗养院完全负责。

敬老院方面表示,在有关部门的组织协调下,敬老院愿意协商赔偿事宜。而且刘先生告诉红星新闻记者,目前,不仅是治疗骨折的费用,还有后续的康复费用,他希望在司法鉴定结果出来之后,再和养老院协商费用的问题。


发布人:62cf****    IP:117.173.20.***     举报/删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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