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济南市社保中心提醒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的市民 政府有补贴 多缴能多得
2021-07-18 11:39  浏览:143  搜索引擎搜索“养老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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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17日讯 我市自7月1日起再次提高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增加13元,从147元提高至160元,超过全省150元的最低标准10元。市社保中心提醒还没有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的市民尽早参保,并且在自己力所能及的条件下,尽可能选择更高档次缴费,增加个人账户积累,为自己将来提供更高水平的养老保障。


  目前,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不同于职工养老保险,居民养老保险是按年缴费,政府还将根据参保居民选择的缴费档次给予缴费补贴,缴费档次越高,政府补贴也就越多。设有100元、3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和5000元12个缴费档次。其中,100元的档次只适用于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其他档次参保人可自主选择,多缴多得。对我市所有符合条件的低保、重残等农村困难群体,将继续享受不低于最低缴费档次的政府代缴政策,个人不缴费。


  有的市民有这样的疑问:每月160元基础养老金,可能还不够一次在外就餐的饭钱,能保障参保居民的基本生活吗?对此,市社保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此次调整的是基础养老金部分,退休的参保居民每月领取的除了基础养老金外还有个人账户金。据统计,我市有相当一部分参保居民由于选择了较高的缴费档次,集体和政府补贴多,每月可领取3000多元的居民养老金,这个标准已经达到或略超我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平均养老金水平了。(来源: 舜网-济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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