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根据等级,山东养老机构可获得0.8倍-1.2倍差异化奖补
2021-03-22 16:18  浏览:403  搜索引擎搜索“养老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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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张如意

3月22日下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负责同志等解读《山东省省级养老服务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记者在会上了解到,与原有资金补助政策相比,新的资金补助政策按照更加精准有效使用财政补助资金的原则,更加注重问题导向、结果导向,进一步聚焦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聚焦居家社区养老和农村互助养老、聚焦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从重点补建设“补床头”转变为重点补运营“补人头”,促进全省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方案》优化了补助方向。一是取消了普通型养老床位一次性建设补助和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一次性建设补助开办补助,从重点补建设“补床头”转变为重点补运营“补人头”。

二是将养老机构运营奖补标准与养老机构等级挂钩,根据养老机构等级给予0.8倍—1.2倍差异化奖补,建立起与养老机构等级挂钩的长效化运营奖补机制。

三是对于“十三五”期间实施效果突出的项目继续保留。比如,继续实施院校设立养老专业一次性奖补政策,鼓励院校培养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对符合条件的高等院校、市级及以上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分别奖补100万元、80万元;继续实施省级养老服务与管理人员培训项目,省级每年安排一定规模的资金,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择优确定培训机构,对养老服务与管理人员开展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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