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公司集资处置工作调度会现场
县委副书记张晓主持会议并讲话
2月19日上午,县委副书记张晓组织召开养老公司集资处置工作调度会。副县长罗歆辉出席会议并就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金融办(县处非办)、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信访局等部门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组织学习了国务院第737号令《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该条例已经2020年12月21日国务院第119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第二十五条指出,非法集资人、非法集资协助人应当向集资参与人清退集资资金。清退过程应当接受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非法集资中获取经济利益。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
会议对我县养老机构运行情况进行了通报,就我县养老公司集资情况进行了分析,对养老公司集资处置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充分讨论,并对下阶段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相关单位对处置工作提出了对策建议。
会议要求,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履职尽责、加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新媒体、户外广告、宣传手册等各类媒介或者载体,以法律政策解读、典型案例剖析、投资风险教育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非法集资的违法性、危害性及其表现形式等,增强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同时要突出风险排查、优化行业监管、依法依规严厉打击,积极稳妥化解风险,减少人民群众损失。
会议进一步明确了相关职能部门在处置工作中的职责、目标和任务,确定了各项工作任务的时间节点、责任人,确保处置工作有条不紊开展。
(责编:莫 斌 监审:卢 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