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郭 军 通讯员李建忠 邓爱芸)作为今年省政府为民办实事事项之一,从今年1月1日起,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级基础养老金在原每人每月15元的基础上增加5元,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达113元。目前,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级基础养老金提标工作提前完成,并于5月11日前完成养老金调整补发工作。 记者了解到,为把这件惠及广大城乡居民的实事办好、好事办实,全市社保部门以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心走深为契机,大力宣传城乡居民养老金调整政策,业务经办人员提前核实领取待遇人员数据,确保养老金调整不落一人、不少一分。 至5月11日,全市已全面完成所辖7个县市区城乡居民省级基础养老金调整和补发工作,共补发1月至5月养老金274.08万元,惠及全市11.51万名城乡居民。这是自2012年7月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启动以来第6次调整基础养老金。
本文来源:酒泉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