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唐代是我国封建社会上的鼎盛时期,政治、经济在整个古代历史上达到了一个十分高的高度。在社会保障上的老年人权益保障也是十分人性化的,唐代逐渐开始建立一系列的养老政策和措施并且将多个方面对老年人的合法权利进行法律保障。养老的承担主要是国家、家庭甚至是邻居,并且对于不孝之人的惩治也是十分严厉。对于官员的致仕标准、官员待遇都是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社会救助。
尊老爱老是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一部分,在我国古代历朝历代通过国家的名义颁布了很多养老政策,到了唐代,对于老年人的问题更加的注重。唐代的孝文化内容是是十分丰富的,不仅在内容上和手段上都展现了唐代养老文化的时代特征。唐代对于老年人的权益方面是特别关照的并且贯彻到了法律条文中,确保了国家对于老年人的关爱。
一、唐代的养老政策
人到老年后就需要有人来照顾日常的家庭生活,所以唐代专门制定了给老人侍丁的制度,侍丁就是专门照顾老人的年轻人,一般来说为男性而且都是青壮年。老人的年龄越高侍丁就越多,这是对于老年人的补贴,可谓历朝历代中唐王朝唯一的创举。为了照顾老人吸引侍丁就免除了这些人的徭役。同时国家通过法律的手段对于老人进行保障让每一个百姓都能够拥有侍丁,这种制度影响到了唐代的各个阶级。除了侍丁,在各种的节庆日对于老人进行了物质上的赏赐,通过赏赐表现了唐代对于老人的关注也是收买人心的手段。
对于老年还赐予官爵,这也是唐代皇帝笼络人心的一个手段。拥有官爵的老人成为了国家养老人物,国家通过自身的财政对其进行养老,这样的话能够笼络人性加强舆论的能力。而为了展现老人的年龄和权力还赐予了几杖,这是一种权力和尊老的工具。对于老年人的税负减免了一部分来减轻老年人的生活负担。
二、唐代养老的承担者
国家制定了养老政策,但是各个老人的境况是不同的,所以说供养的方法也是不同。有的老人身体条件好并且经济也好,但是有的老人身体不好经济拮据等等,这就需要地方上的政府根据实际政策对于老人进行具体的养老。再唐朝老人上面,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相关政策,对于地方上的官员养老行为做出了要求,并且还成为了地方官员考核的重要指标。在家庭上,养老是主要的场所,家庭养老能够看出养老的美德。亲生子女赡养老人最好,但是也会有老人没有子女同时为了不想自己孤独地过完一生就收养了别人的孩子来保障自己的晚年生活。
再唐朝有不少的老人在自己的子女和亲戚朋友没法赡养老人但是老年人的生活也得需要保障,于是乎只能是老人的邻居承担了这个责任。通过这种关系也是能够形成互帮互助的邻里关系。而且通过法律规定了老人赡养问题的责任,这也是通过法律来维护宗法制度的一方面,同时也体现了赡养问题的认识。
《唐律疏议》记载:“自今以后,如有不孝不恭上财破产者,宜配隶债西,以清风教”“郓州人张公艺,九代同居。高宗有事泰山,路过郸州,亲幸其宅,并向张公艺询问孝由,其人请纸笔,但书百余‘忍’字。高宗为之流涕,赐以锦帛。”
结语
唐代的养老活动和政策都是在不断地发展和完善并且形成了自身独特的养老措施及其法律,君王们大力的提倡孝所以到了民间孝文化更是浓厚。在唐代社会统治者通过多种的方法对老人进行优待。不仅能够满足了老人的物质生活从另一种方面还保障了老年人的精神生活,同时又因为保障了老年人的衣食无忧从另一种程度上来看稳定了基础社会,老人拥有很大的话语权能够提供教化的功能,对于地方上的生产也是鼓励的。
参考文献:
《唐律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