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不易,若是喜欢,请给七七点个关注,爱你呦!
父母的东西就必须给孩子吗?
最近,北京的79岁老人桂茂芬要卖自己唯一住房,原因是想要和二儿子佟军和儿媳妇分家。
多年来佟军一直跟桂茂芬生活在一起,但是三十多年来却从来没有给过一分生活费。
俗话说远香臭近,原本应该亲密的一家人,现在却充斥着婆媳矛盾、家庭纷争。
生活中儿媳妇儿子嫌弃老人太过强势,老人则是任劳任怨养大了孙女,因为没有房子,儿媳妇曾经喊道:
“老太太我给你两万块,你把房子给我,我给你养老送终。”
随着婆媳矛盾的加深,桂茂芬老人想让二儿子一家离开,为了想要哄走他们,桂茂芬甚至决定卖掉房子,搬到养老院去生活。
佟军刚结婚的时候,和妻子生活在父亲单位所安排的平安里筒子楼里,1992年筒子楼被收回,二儿子一家搬到了桂茂芬老人的家中,甚至让老人从主卧搬到了连身都转不开的小屋子。
但是佟军却有着别的看法,他认为自己对于房子是有份额。
他和母亲住的这套是2004年父亲的单位宿舍平房拆迁。当时拆迁的时候,按照合同,被安置人每个人都是15平米的优惠,开放商同意给一个一居室一个两居室,是两个指标的房子。
但是老太太因为出不起剩余的钱,便14万卖掉了一居室的指标,花了八万买了现在的房,剩下的用于装修。
在听了双方的说法后,金牌调解员对儿媳妇说:
“您当初放弃了那边,因为您有房子住,而是说实话,无论是哪边,没有一处房子是您。”
调解员在看了拆迁合同认为二媳妇的份额并不在这两居室,而在卖掉的一居室内,而佟先生和女儿在,并且随着佟老先生的去世,遗产继承也发生了改变。
在问道佟军想要多少钱时,佟军提出房子能卖720万,自己想要550万。
听完他们的要求,调解员愤然离场,并说:
“你做梦都别想这个事!”
这个故事改编自真实故事《离开我的家》,母亲与儿子本应该是世界上最亲密的家人,可是却因为金钱变成了仇人。
父死子继,似乎在很多人的眼里父母的东西理所当然属于自己,他不需要任何努力就可以得到父母名下的一切。可是这种想法真的正确吗?
这种想法是错误的。父母含辛茹苦地将我们将我们养大,送我们读书已经很不容易。等到我们成人,却依然想要生活在父母的羽翼中,这不是一种不负责任吗?
有的年轻人以陪伴尽孝名义,长期带着孩子到父母家蹭吃蹭喝,或者因为工作忙干脆把孩子扔给老人养——这些行为在社交媒体上被称为“新式啃老”。
我们甚至常常听到抱怨,为什么我爸妈不给我买房,为什么我不是富二代?
他们就像是长不大的孩子,肆无忌惮对父母提出各种无理要求,在他们看来,父母就是自己说永动提款机,随时为自己提供能量。
要知道,从十八岁开始,当你走近了成人的世界,父母就没有抚养你的义务了,相反在父母年迈时,你们应该进行赡养义务。
就像是维克多费兰克所说:
“每个人都被生命询问,而他只有用自己的生命才能回答此问题;只有以负责来答复生命,因此,能够负责是人类存在最重要的本质。”
家人的爱是无法用金钱衡量的,如果你只是想当一个“吸血虫”,想要不劳而获,那与巨婴又有什么区别呢?
真正的成年人是无私的,他会承担自己的家庭,也会为自己的父母遮风挡雨。
最后想说:
别再让你的自私成为伤害父母的利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