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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省人社厅了解到,按照省政府2021年办好为民实事通知要求,目前我省已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系统中相关参数的调整配置工作,并向各地下达了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级补助第一批资金,已有嘉峪关、庆阳、张掖、金昌等4市全部县区及其他市州部分县区共27个县区完成了调标发放工作。此次调标的执行范围是参加甘肃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且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所需资金由省级财政全额承担。
《通知》要求,各地要确保在5月底前将增加的省级基础养老金(含2021年提标补发)足额发放到位,并且规定此次增加的省级基础养老金,不得冲抵或替代各地自行提高的基础养老金。
甘肃台报道。
甘肃广电总台全媒体记者:王云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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