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观特约评论员 伍里川
近期,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印发《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明确将长期护理险试点扩围。长期护理险被称为社保“第六险”,试点扩围意味着这一保险制度离落地的日子又大大推进了一步。而在笔者看来,此项制度的试水,核心意义是让无数人特别是失能者“体面地老去”不再成为奢望。
以互助共济方式筹集资金,为长期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或资金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就是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前述“意见”明确,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基本形成适应经济发展水平和老龄化发展趋势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政策框架。这可谓拿出了准时间表。
无疑,有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补位”,国人的社保项目更为丰富,长期失能人员及其背后疲惫不堪的家人将得到应有关切。
截至2019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达2.54亿,失能人员超4000万,失能人员长期护理保障不足成为亟待解决的社会性问题。很多时候,“床前空荡荡”并非子女不孝,而是力有不逮。而当失能老人的子女也白发苍苍时,某些考问更加无力。
与此同时,长期护理费用较高是不争的事实,有媒体记者在北京一家养老机构得到的护理费报价是:半失能老人每月护理费用是6000元,全失能老人大约在7000至8000元,失智老人护理费接近万元。这样的收费标准显然不是一般老人和其家庭所能承受的。在经济、精力、时间等诸方面成本的约束下,养老、护理成了一种煎熬,并非夸张。而处于纷扰和窘迫中,老人的生命尊严实际上是有所损耗的。
在少子化时代,农耕社会中那种“父母在,不远游”式、儿孙绕怀式的养老情境已经不可复制。因此,要打破“一人失能,全家失衡”的僵局,已不能继续对“孝心”紧逼、挖潜——若是没有护理人力和护理费用上的驰援,放再多的“孝心假”,设置再多的“探望奖”,意义不大——而应该通过制度托底,消解养老之困。
“意见”明确了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基本政策,包括: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群起步,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基本护理保障需求;明确职工参保人群筹资以单位和个人缴费为主,单位和个人缴费原则上按比例分担。这就为失能群体“减负”护理成本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相信这也是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正式实施后的大方向。
以试点城市上海的政策为例,通过评估的老人,根据失能程度等级不同,每周可获得长护险护理员3到7小时的上门服务。若费用是65元/小时,那么个人只需掏6.5元,其余90%由长护险基金支付。2019年,这项服务已惠及失能老人近50万人。上海经验显然抓住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互助共济”要则,令人期待。
人口老龄化是世界各国面临的共同问题。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已在不少国家推行、改良,为我国提供了应有启示。虽然距离正式实施尚有时日,但人心已经感到了制度的暖意。
“当你老了,头发花白,睡意沉沉……”爱尔兰诗人叶芝写于一百多年前的诗,被演绎成了中国当下的一首流行歌曲。它精准地捕捉到了“人到老年”的从容与一丝凉意。一个被时间和孤独所证实的至理是:若你老去,你不仅需要亲情呵护,还需要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如影随形、温情守望。
来源:正观
编辑:梁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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