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我省12月1日正式实行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
2020-11-27 13:28  浏览:372  搜索引擎搜索“养老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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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周靖)25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联合召开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全面布置统收统支省级统筹工作。近期,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我省从今年12月1日起正式实行以基金省级统收统支为核心内容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

《通知》明确了我省规范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等。实现统收统支省级统筹的核心内容在于“七统一”,即养老保险政策、基金收支管理、基金预算管理、责任分担机制、集中信息系统、经办管理服务、激励约束机制等七个方面全省的统一规范。统一全省养老保险政策,有利于促进参保人员跨区域流动;统一全省信息系统和经办管理服务,有利于参保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高效便捷;统一基金集中管理,有利于提高基金保障能力;统一缺口分担机制,合理确定分担责任,有利于均衡各地基金负担;建立统一的激励约束机制,根据业绩对各地政府进行奖惩,能更好地保障制度平稳运行,确保全省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

【来源:四川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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