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夏秀琴
通讯员 吴可征
“感谢法院挽回了我们50多名受害群众的财产损失,这可都是我们的养老钱啊。”5月12日,一桩集资诈骗案的受害群众代表、年过八旬的刘某来到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将一面写着“公正廉洁,执法为民”的锦旗送到执行干警李建强的手中,对其倾力执行致谢。
据悉,被执行人杨某于2015年以吸引不特定人员购买公司的人民币、纪念币、邮票等收藏品并承诺到期后高价回购的方式,骗取客户的投资款近100万元。2018年,杨某主动到洛阳市公安局西工分局投案,并退缴赃款30万元。此案经过一审、二审,最终判决杨某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李建强向被执行人杨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多次向其释法明理,敦促主动履行。杨某表示,所骗款项早已挥霍一空,手中无积蓄,没有能力履行。
李建强多管齐下,一方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杨某名下财产,并辗转多地进行线下调查,进一步核实财产情况;另一方面通过打电话、上门家访等方式做通家属思想工作,动员家属代为履行。后在杨某家属的积极配合下,将79.59万元执行款交到法院,受害群众得以全部退赔,此案圆满执结。
本文来源:东方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