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机制有变 需于9月1日前完成认证
2021-08-03 07:26  浏览:845  搜索引擎搜索“养老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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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页-台海网]


台海网8月3日讯 据泉州网报道 广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领取人员注意了,自2021年起,福建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启用递延认证机制,对于2020年8月31日至今尚未进行认证的待遇领取人员,须在今年9月1日前尽快完成认证,以免影响养老金发放。


据介绍,启用递延认证机制,一个认证周期即两次认证间隔不得超过365天。比如待遇领取人员上次认证是2020年8月25日,有效期就到2021年8月25日,到期还没有进行认证,养老金就会被暂停发放。因此,9月1日起,已超过365天未进行资格认证人员的养老金将自动暂停发放,直至通过认证后的次月才能恢复发放。如要查询上次认证时间,可登录“福建居民养老保险”微信、支付宝小程序,点击自助服务—资格认证—自助认证,即可查看最近一次认证的具体时间,也可以联系县(市、区)城乡居民社保经办机构或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进行查询。


■待遇领取人员可通过以下渠道办理资格认证


1. 自助人脸识别认证


(1)“福建居民养老保险”微信、支付宝小程序(自助服务—资格认证—自助认证);


(2)“闽政通”APP(部门服务—省人社厅—城乡居民养老待遇资格认证;或 全部—社保—城乡居民养老待遇资格认证);


(3)“掌上12333”APP(热门服务—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4)“电子社保卡”微信、支付宝小程序(首页—社保待遇资格认证;或我的社保卡—电子社保卡—卡面服务—社保待遇资格认证);


(5)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门户网站上进行人脸识别认证。


2. 他人协助人脸识别认证


(1)“福建居民养老保险”微信、支付宝小程序(亲友协助认证:自助服务—资格认证—为他人认证;社保协理员协助认证:村级协理员入口—协理员大厅—资格认证—输入或选择需认证人员身份证号—人脸识别认证);


(2)“闽政通”APP(部门服务—省人社厅—城乡居民养老待遇资格认证;或 社会保险—城乡居民养老待遇资格认证,输入需认证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资格认证);


(3)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门户网站上输入需认证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进行人脸识别认证。


3. 信息采集认证


高龄、重度残疾人、无法通过人脸识别认证、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等人员,可联系当地村(社区)社保协理员上门拍照采集信息上传认证。


4. 境外人员认证


(1)自助人脸识别认证。境外(含香港、澳门)居住待遇领取人员可通过“掌上12333”APP、“电子社保卡”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门户网站以及“中国领事”APP的“养老金资格认证”模块进行自助人脸识别认证。


(2)使领馆证明材料认证。境外居住待遇领取人员可在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有关证明材料,邮寄回参保地所在县级城乡居民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认证。


此外,部分县、乡社保经办机构及村(社区)还会通过组织健康体检、社区活动、走访慰问等形式,在现场活动中对待遇领取人员予以登记,实施“不打扰”认证。(记者许奕梅 通讯员陈超凡)


发布人:d120****    IP:117.173.01.***     举报/删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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