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想住养老院,不料3个儿女都反对,老人为此告上法庭这对吗?
2021-06-23 10:59  浏览:521  搜索引擎搜索“养老服务网”
温馨提示:信息一旦丢失不一定找得到,请务必收藏信息以备急用!本站所有信息均是注册会员发布如遇到侵权请联系文章中的联系方式或客服删除!
联系我时,请说明是在养老服务网看到的信息,谢谢。
展会发布 展会网站大全 报名观展合作 软文发布


百善孝为先,赡养父母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子女应当承担的法定义务。然而现实生活中,有一些子女却以各种的理由拒绝赡养父母。


近日,年已八旬的王老太就因为养老问题,把三个子女都告上了法庭,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原来,王老太自从老伴去世后,就自己一个人在老家生活。她年迈体弱,又患有严重的高血压,儿女不在身边,只能每月依靠政府一百多块钱的津贴勉强度日。


经过再三考虑,王老太决定到养老院去安度晚年,一来有人照顾起居生活,不用自己事事亲力亲为,二来养老院人多热闹,有人作伴也没有那么寂寞。




当王太太把这个想法告诉几个儿女后,除了小女儿支持,其他三个子女都强烈反对,他们觉得去养老院每个月都要缴费,不如接到几个子女的家中,由大家来轮流照顾。


王老太听到子女的建议后很不乐意,她说:“你们平日里都那么忙,哪有空管我了,我去养老院还能有护工来照顾,也不用你们操心,而且养老院也没多贵,我把你们一个个抚养成人多不容易啊,现在轮到你们凑一点赡养费都不行吗?天底下哪有你们这样当儿女的?”


“我们不是不愿意赡养,但不能去养老院,在家里不好吗,没必要花那个冤枉钱。”几个子女如是回答,谁也不愿意为此妥协。


最后,王老太只好自己办理手续住进养老院,可除了小女儿给赡养费,其他几人一分钱都不愿意出。王老太只能去寻求当地村委的帮助,但经过村委会的多次调解后,三个子女依然不愿尽赡养义务,也不愿支付赡养费,万般无奈之下王老太最终选择把三个儿女都告上法庭。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子女不尽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该义务是不附加任何条件的法定义务。


最后,法院综合王老太新农保、土地补贴收入情况、年度平均工资标准及三被告实际情况等因素,依法判决三名子女每人给付王老太每月赡养费480元。


为了使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安度晚年,子女无论在法律规定还是道德方面,都有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我们不仅是在物质、金钱方面付出,还应该在精神层面给予老人更多的关爱与呵护。


不过,在现代“老龄+少子化”社会下,依靠子女养老将会变得越来越困难,在这样的情况下,住进养老院或者请护工上门照顾老人都是不错的选择。




发布人:f85c****    IP:117.173.23.***     举报/删稿
展会推荐
让朕来说2句
评论
收藏
点赞
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