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苑莘)养老机构106处,床位22671张;敬老院在院老人伙食费提升至每人每天不低于13.5元,早餐保证1个鸡蛋,午晚餐至少一荤一素;运营社区日间照料中心65处,农村幸福院306处……记者6月1日从市民政局了解到,我市大力实施民生改善工程,全市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未来,我市将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提升老年人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实行备案管理。规范省、市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加大财政投入力度,2019年以来市财政列支2800余万元,支持养老事业发展。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养老机构106处,床位22671张,其中护理型床位8778张,占比38.7%,实现了兜底保障型公办敬老院和社会资本民办养老机构协调发展。 实施敬老院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在加强硬件设施的基础上,重点增强长期照护功能,优先满足县域内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需求。2020年全市已改造提升敬老院10处,增加护理型床位935张;今明两年,计划再改造提升敬老院25处,新增护理型床位2100张。到2022年年底,已列入计划的敬老院改造提升将全部完成,护理型床位占比将超过50%。开展养老机构基本生活保障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将在院老人伙食费提升至每天不低于13.5元,早中晚三餐都有汤,重要节日适当加餐。通过整治,全市敬老院管理服务进一步规范,在院老人生活水平明显提高。 我市还大力推动城乡养老服务设施规范运营,全市共运营社区日间照料中心65处,农村幸福院306处。及时调整工作思路,由“重建设、轻运营”转变为“合理建设、规范运营”;开展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对长期闲置、资源浪费的予以关停;对运营不规范、功能单一的整改提升。开展全市养老服务设施等级评定,对评定为星级的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市财政分别给予每年每处1.5万元、1万元的运营奖补,助推城乡养老服务设施规范运营。
本文来源:聊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