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东至县位于长江下游南岸,辖15个乡镇251个村(社区),全县户籍人口54.9万,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10.2万,占总人口的18.9%。该县结合承接全国第四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长三角区域养老一体化试点工作契机,通过统筹各类资源,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培育和稳定养老服务队伍,制定养老服务地方标准,打造城镇社区居家老年人“15 分钟服务圈”,形成东至特色的养老服务体系,破解民生工程建后管养难题。
二、主要做法
(一)构建“政府文件+部门规范”政策体系。从规划约束、政策扶持、财政保障、土地供应、税费减免、人才培养、标准制定等方面制定政策,为养老服务提供强有力的要素支撑。一是高位推进。将居家和社区养老改革试点工作列入《2020年度市政府工作报告》,建立政府推动、专家指导、智库支持、区域合作、市县联动、定期调度等工作推进机制,强力推进;东至县县委将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县政府将发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作为重要民生工程列入政府工作报告,在规划约束、财政补贴、税费优惠、投融资等方面,全方位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二是政策引领。先后制定出台了《东至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方案(2020年)》《东至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实施办法》《东至县低收入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和经济困难失能失智老年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东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东至县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办法》《东至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质量评估标准》等系列政策文件,强化政策支撑。
(二)建立“规划引领+资源整合”设施供给机制。以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为契机,结合全国第四批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养老服务设施改造升级,解决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不足、服务资源分散、服务项目不多、服务成本过高、保障经费紧张等供需矛盾。一是规划引领。加强三级中心建设,建成1个县级综合服务指导中心和8个标准化养老服务中心,对全县19所公办养老机构进行改造,建成15个乡镇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改建1所特困供养人员失能护理院和北片、中片、南片3个中心区域敬老院护理区,保障失能人员供养需求。二是资源整合。盘活城乡各类碎片化的服务资源,整合已建成老年活动中心、闲置村委会办公用房等资源,建设社区(村)养老服务中心(站)35个,22个贫困村建成互助点22个,全县城市和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覆盖率分别达到100%和60%。全县养老床位数达到4207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42张。三是社会参与。通过政策引导、项目支持和资金扶持等方式,引入安东颐和嘉园康养中心等2个养老项目,计划投入8.7亿元,建设床位3054张,预计2021年建成。
(三)建立“购买服务+公办民营”运行机制。积极构建“政府购买定制服务、养老机构延伸服务、居家老人互助服务、基层组织协助服务、公益岗位专职服务、帮扶单位结对服务”6种服务方式。一是政府购买服务。通过招标引进专业化、品牌化居家养老机构铜陵夕阳红居家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和县中医院老年养护中心两家专业机构分片承接了13个社区(村)养老服务中心(站)的运营服务,将70周岁及以上的分散供养对象、失能半失能老人,以及80周岁及以上的低保(含边缘户)、高龄老人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分类向社会力量定制照护类、公益类服务包。二是购买服务岗位。综合开发养老服务乡村公益性岗位45个,在全县22个贫困村建设互助点,开展老年人信息和养老需求摸底建档和日常探视走访等服务,为高龄老年人,重点关注低保、低收入、农村五保、残疾等老年人群体及孤老提供基本的养老服务需求,实现养老和扶贫工作有机结合。三是推行公办民营。对公办养老机构运营体制改革,在不改变公益属性,确保政府托底保障养老对象生活质量及公有资产不流失的前提下,实行公办民营,交由市场主体运营。县老年公寓由公立医院探索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新途径,整合医疗资源,依托县总医院健康事业部,组建县老年养护中心,推行医养结合;全县有6所敬老院,充分利用现有空置床位,盘活养老资源,推进社会化养老。
(四)建立“线上+线下”监管工作机制。利用池州市建成的监管与服务于一体、市县乡村四级全覆盖、综合开放、功能完备的智慧养老综合服务平台,与现有站点的智慧平台数据互通,有效解决智慧养老服务平台类型多、信息不通畅、监管不到位、技术维护难和养老服务需求对接不及时等问题。一是线上监管。利用全市统一建设互联网智能养老平台、医疗监测和传感系统连接到社区和居民家庭,对农村地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进行线上监管。二是线下监管。建立两支监管队伍。政府成立由民政、卫健、市场监管、住建、消防等部门组成的养老服务业联席会议制度,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引入第三方专业评估组织,依据《池州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质量评估标准(试行)》,对农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质量进行季度、半年、年度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实施补贴和兑现政府购买服务资金,推动规范化、精细化、专业化发展。
三、实施成效
(一)完善了养老服务体系。全县每个乡镇建成1家以上敬老院,1个乡镇养老服务指导中心,2至3个村级养老服务中心,政府养老服务的“兜底”保障作用得到进一步增强。
(二)开拓了养老服务市场。通过政府推动、政策驱动、投资带动等方式,鼓励引导社会力量进入养老服务市场,呈现出多方资金共同投入、多种运营模式并存、多个档次共同发展的养老服务业的局面。
(三)提高了养老服务质量。由专业的社会组织承接居家养老服务,提供专业化的服务,满足了特定老年人群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家庭成员的负担,促进了社会和谐。
(四)推动了社会组织发展。通过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养老服务,以社会服务项目的运作方式,培育了本土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各类为老服务机构中,社会组织占到70%,促进了其服务能力的提高,引领了社会组织的发展方向。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上一条: 【基层话民生】“改厕”改出村民新生活
【来源:池州市财政局】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