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提醒!十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又有变化
2021-01-20 16:44  浏览:111  搜索引擎搜索“养老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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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夏捍东 全焜)1月20日上午,记者从十堰市社会保险局了解到,从1月1日开始,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省内不再办理转移手续,但是对达到退休条件的参保人办理转移业务又有不同。


今天上午,在市民服务中心市社保局服务台,工作人员正将郧西县一位居民的养老保险关系信息登记到金保系统之中,这位林姓居民将于今年退休,按照规定,她在郧西县和市城区的养老保险账户要进行合并,郧西县的养老保险关系要转移到城区,和城区的养老保险账户合二为一。

根据规定,企业职工养老关系跨省转移按现行办法不变;省内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在职职工在2021年1月1日以后不再办理转移;2021年1月1号前已经受理的省内养老关系转移业务继续办理;1月1日以后,没有达到退休条件且未认定待遇领取地的参保人,也不再办理转移手续。但是, 2021年1月1号以后达到退休条件的参保人,可在退休前2到3个月申请省内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来源:十堰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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