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民法典》新规:儿媳可以不养公婆?独生子:我不想娶媳妇了
《民法典》中有很多内容跟我们生活息息相关,其中就有关赡养老人的问题。根据《民法典》,子女不赡养父母是违法的!而妻子不赡养公公婆婆,丈夫不赡养丈母娘老丈人,则不违法!
传统意义上说,一个女人嫁人后,就要伺候公婆,赡养公婆,但赡养公婆是必须履行的义务吗?法律上并没有这个规定。独生子表示:我不想娶媳妇了
《民法典》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子孙子女、外孙子女在特定情况下对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义务;儿媳不是公婆财产的法定继承人,女婿不是岳父母财产的法定继承人。
儿媳可以不赡养公婆,在我国的法律里,从来也没有任何一条规定是儿媳必须给公婆养老的,这更不是义务,一定意义上,不赡养公婆不违反法律。
谁对老人有赡养的义务?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包括自然血亲关系的、婚生子女及非婚生子女、有抚养关系的养子女和继子女等。
同理,法律上也没有规定女婿必须抚养岳父母,道理一样。所以说,对父母尽孝道,这不仅仅是道德上的要求,更是法律上的要求。
在我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中,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就是在我国专门调整婚姻和家庭的《婚姻法》中,其所调整的家庭关系主要有夫妻关系、父母子女关系、兄弟姐妹关系、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孙子女外孙子女的关系。
由此可以看出,儿媳在我国的家庭关系中,是不具有法律地位的。赡养是在血缘和抚养关系的基础上成立的一种回报式的义务。赡养的含义基本上符合我们通常说的孝顺,在我国法律中,没有公婆对儿媳的抚养义务,也无儿媳对公婆的赡养义务,并且在非特定条件下儿媳对公婆遗产也无继承权,声讨儿媳不赡养公婆不孝顺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但是,儿媳也不是完全不能继承公婆的财产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不仅是赡养问题,婚姻生活方面《民法典》也有了新规定:
1:结婚后还想沾花惹草的,将会面临赔偿风险。
《民法典》第1091条明确规定:重婚或婚内与他人同居,致使双方离婚的,没有过错的一方可以请求另一方进行损害赔偿。
2:彩礼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彩礼实际上是为了达成结婚目的的一种赠予,也就是说男女依法进行了结婚登记,彩礼理应归女方所有。
3:婚前买的房,属于一方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假如房产证上加了对方名字,婚前买的房也是共同财产。
4: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有故意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后可以少分或不分,无过错一方可多分。
除了这些规定,《民法典》还规定了很多新的内容,比如:
1、因为实施见义勇为的行为导致被救人受伤,不应该承担责任。也就是说以后在路上碰到跌倒的老人,可以大胆出手相助,不用担心承担责任。
2、不允许物业关闭业主的水电、燃气、暖气等,特别是以这种方式催缴物业费,更是不允许的行为。如果业主再碰到这种情况,保留证据,一告一个准。
3、父母明确表示赠予孩子的财产,只属于孩子自己。假如父母在儿子婚前给儿子买了一套房子,明确表示是赠予儿子自己的,即便婚后儿子离婚了,该房子也和女方没有任何关系。
还有就是你在阅读《民法典》的时候,你还会发现很多有趣是规定。
婚前多套房产属于一方所有,但婚后变卖了,所得房款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一方所购买的债券、股票等,都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公婆不帮助儿媳看孩子,儿媳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
是不是有点意思,看到这一条,有多少受屈的儿媳心里乐开了花,这样媳妇也可以理直气壮地说自己没有义务赡养公婆了。
《民法典》作为保护公民权利的宣言书,它的影响将贯穿中国人的一生。除了婚姻方面,还包括物权法、继承法、合同法等内容,事关每个人的生老病死、所虑所求,是一本社会的百科全书。
在如今法治社会,懂法才不会吃亏。不是为了成为法律专家,只是为了可以避免踩坑,哪怕踩坑了,也有方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减少不必要的损失。与其哭泣求人,不如靠着自己。
无论是家里还是办公桌上,都可以摆上一本民法典,遇到事情就可以随手翻阅,找到基本的解决方法。
法律不保护在权利上睡觉的人。只有我们自己了解法律,有了法律意识,才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保护孩子、保护家中老人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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