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国家卫健委:从深层次解决乡村医生收入待遇、养老保障问题
2021-03-11 20:36  浏览:265  搜索引擎搜索“养老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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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9年底,全国共有乡村医生122.7万人,其中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43.5万人。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4433号建议、第4562号建议、第7750号建议全都关注到了乡村医生的培养、收入、养老等问题。

近日,针对上述建议内容,国家卫健委经商相关部门一一作出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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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后备乡村医生的培养——

答复中提到,2010年,我国正式启动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工作,并提出“两免一补”(免学费、免住宿费、补助生活费)政策,重点为乡镇卫生院及以下的医疗卫生机构培养临床医学及中医学专业的全科医疗卫生人才。

十年来,全国先后有30个省份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中央财政累计投入16亿元,目前已有2万余毕业生到岗就业,有效缓解了基层卫生人才短缺问题。

为扩充人才队伍,优化学历结构,提高农村地区医疗服务水平,2020年,国家卫健委印发《关于允许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的意见》,允许有意愿从事乡村医生且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对于从事乡村医生的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参加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被聘用后,乡镇卫生院依法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保障其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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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妥善解决乡村医生收入——

答复明确,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乡村医生的收入主要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基本药物补助、一般诊疗费三部分组成。

一是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逐年提高。经费补助从2009年的15元增加到2020年的74元,原则上将40%左右的工作任务由村卫生室承担,补助经费根据工作任务的考核情况进行拨付,乡村医生获得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也随之增加。

2020年,中央财政共下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603亿元,要求新增5元经费全部落实到乡村和城市社区,可按有关规定统筹用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经常性支出。

二是支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可获得基本药物补助。中央财政从2011年起,按照农村人口5元/人的标准,根据不同比例对各地拨付基本药物补助。2020年,中央财政安排补助资金91亿元(含对村卫生室的补助26.9亿元)。

三是一般诊疗费补助。对于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通过一般诊疗费给予补偿。各地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标准多数为5元,河北、天津等地将标准提高到10元,提高乡村医生收入。

此外,条件较好的地区对乡村医生及村卫生室运行经费给予一定的补助。

河北承德对服务人口不足1000人的村卫生室分别给予每年5000—15000元的定额补助,同时,给予村卫生室每年运行经费补助3000—5000元。

山西太原每年每村安排不低于1000元的补助用于村卫生室水、电、暖和信息网络运行。

海南琼海明确乡村医生工作经费标准,将村卫生室的网络资费、医疗废弃物处置费等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网络资费每年600元,医疗废弃物处置费每年900元,减轻村卫生室运转成本,保障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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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乡村医生的基本医疗、养老保障——

答复提到,对于在岗乡村医生参加养老保险可以分为三种情况,一是已具有乡镇卫生院正式事业编制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二是乡镇卫生院聘用的编外医护人员,依法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乡镇卫生院和聘用人员应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三是未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未建立劳动关系的医护人员,可以按照当地规定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也可以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通过提高乡村医生在职时收入水平,帮助其长缴费,提高退休后的基本养老金水平。

对于年满60周岁的离岗乡村医生,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可结合实际,采取补助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生养老待遇。

对于老年离岗乡村医生,多数地方采用定额补助或根据服务年限给予年资补助的方式提高养老待遇。

广西、海南、宁夏等省区按照每工作1年每月15—20元的标准给予年资补助,在村卫生室工作时间越长,养老待遇就越高;广东按每人每月700—900元的标准给予定额补助。

此外,安徽、江西、河南、青海等省还对在村卫生室连续工作10年以上的乡村医生每人每月给予不低于300元的养老补助,提高离岗乡村医生养老待遇。

针对下一步的工作目标和规划,国家卫健委明确——

不断提高乡村医生收入水平。指导各地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严格落实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基本药物补助和一般诊疗费,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和资金拨付,确保补助资金按规定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同时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推进村卫生室医保结算,切实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基本医保门诊统筹支付范围,多渠道提升乡村医生收入待遇。

继续推动解决乡村医生养老退出问题。鼓励地方政府采取措施提高乡村医生养老待遇,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加快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和乡村一体化管理,推广广东、甘肃等地开展“乡聘村用”改革经验,从深层次解决乡村医生收入待遇、养老保障问题。

同时引导乡村医生早参保、多缴费、多积累,提高其个人账户养老金水平,不断提高包括乡村医生在内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障水平。

持续加强乡村医生准入管理。鼓励在岗乡村医生参加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主动提升自身学历层次和执业资格,逐步完善乡村医生队伍发展的政策支持体系,根据东中西部不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分类施策,稳步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

■刘洁


发布人:b5e1****    IP:125.64.55.***     举报/删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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