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社保有6个惠民利民的大变化,与每一个人都息息相关!主要涉及医疗、失业、工伤等多方面,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27省实现门诊“跨省直接报销”
2021年新增15个省区作为普通门诊费用(不含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试点,至此全国已有27个省份开展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运行。
新增试点省份为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江西、山东、湖北、广西、海南、陕西、青海、宁夏、新疆。
这意味着,持本人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省外看普通门诊(规定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定点医院),按照规定用个人账户资金结算。不用再垫资、跑腿了!可以直接医保报销了!
二、2021年底前,实现社保卡申领、补换、临时挂失等跨省通办
届时,大家可通过全国统一的线上服务入口,办理异地申领、补换社保卡、社保功能启用等,不必再回发卡地办理了!
三、2021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确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其中,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据此标准计算,2021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 43834元(2020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876680元。
四、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
今年4月份,人社部、财政部发布了《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将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提升4.5%,我国养老金实现17连涨!
截至6月15日,已有北京、天津、上海、陕西、河南、河北、辽宁等总计17地陆续发布了养老金上调的通知!
五、居民医保人员补助增加
国家医保局近日发布通知,2021年将继续提高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80元;同步提高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40元,达到每人每年320元!
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长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规定:
具体的降费幅度按当地政策为准。
该降费政策执行将延长至2022年4月30日。